第四十三章第二节 (第2/2页)
也许在混混看来,世界上最可怕的就是责任。
范凡记得每次去桌球房打球要小心,因为那是他们的天下,彼此处得不好,他们会冲着他们挥拳头吓唬。
范凡很瞧不起那些人,有几次在桌球房玩的时候发生冲突他很想挑衅一下,不过他的伙伴们总是拉着他快走,因为对方人多势众,而且真的出了事情,这些混混通常都无所谓,因为他们是警察局的常客,而他们却是飞行员的孩子。
那个时候范凡好不潇洒,二十岁刚过,开着父亲送的摩托车,偶尔会和几个哥们到沪青平公路去狂飙,然后开到郊区的小鱼塘钓鱼,除了在西点店上班,大部分时间就是这么过的,完全没有心思,时间飞一般快。
没多久范凡就谈了个女朋友,是个公司文职,模样俊俏,身材窈窕,女孩子的父母非常喜欢他,所以没多久他们就在一起了。他直接住进了女孩子家里,是因为他一点都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
在他看来,男女爱的表达方式就是住在一起。天天爱。完全昏天黑地。其实心里也说不上到底喜欢对方什么,只是偶尔不在了,就会想念,见面了就是疯狂缠绵,然后又心生厌恶,想快快逃离。
他完全像少年哥特一般,整天被两种感情困扰着,想爱,但爱得太快,太猛烈,就会被迅速产生的腻烦和厌弃淹没。好像甜食吃太猛,让人反胃一般。他又害怕自己会过上那种老夫老妻的生活模式,毕竟自己那么年轻,简直是太年轻,浑身都在作怪,绝对鄙视那些上了岁数还在谈情说爱的男女们。
所以这爱情注定是没有结果的。那个女孩含着眼泪和他分别,而他似乎内心更加痛苦,痛苦并快乐着。开着摩托车在公路上飞驰,想象着自己正处于失恋中,绝对值得安抚和同情。另外,觉得自己又像只鸟般轻盈快活,因为他又恢复了自由,可以任意翱翔在天空。
那年他终于离开了工作了五年之久的西点公司,不再整天和面粉,黄油,磨具,烤箱打交道了。他梦想闯天涯,就像许巍的那首歌,曾梦想仗剑走天涯,看一看世界的繁华。
他觉得自己浑身都充满了能量,必须找到个发泄口。他不能一直沉沦在西点公司,经不住几个朋友的巧言令色,下海做生意的念头终于在他脑子里种下,并时不时撬动他的神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