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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第二十四章 (第1/2页)

于蕾喜欢岳云宇,从小就喜欢。一年级的时候大家都在新年的时候送贺卡,于蕾偷偷送了岳云宇一张画着黑白色小猫咪的卡片。二年级的时候于蕾写了第一篇日记,记下了第一个名字岳云宇。三年级的时候岳云宇说要成为一个武术家,于蕾默默扎马步走木桩。五年级的时候岳云宇说不想再学习了,要专心武道,于蕾就在每天放学后绕半小时的路经过武馆,为了瞥一眼岳云宇。
  
  初中的时候别的女孩子都学习唱歌、舞蹈,攒钱买衣服,于蕾默默的扎马步存钱买沙袋,在放学后绕很远的路经过武馆。每天睡觉前于蕾会默默在心中勾画岳云宇的样子,有时候还会背一首诗歌,她觉得诗歌里有她的梦,有他和她的影子。十六岁时,于蕾班上的同学为她念洛神赋,翩若惊鸿,婉若游龙,荣耀秋菊,华茂春松。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飘兮若流风之回雪。远而望之,皎若太阳升朝霞;迫而察之,灼若芙蕖出绿波。她就只是笑笑,依然默默唱她的歌,背她的诗,练她的拳,念他的人。没人知道她喜欢岳云宇。没人知道岳云宇参军了。
  
  后来联盟对北秦开战了,联盟境内的北秦人被送进了集中营,于蕾也被迫中断了学业和家人一起进了集中营。联盟的伟大议会说年轻人可以戴罪立功,用战火洗去低劣的血统,于是于蕾从集中营进入了部队,这时候的她已经十八岁了。
  
  她不明白北秦人为什么就是低劣血统,她不明白那些每天找各种借口接近她的长官们究竟哪里比她高等,她拒绝认清自己血统的低劣拒绝长官们的暗示,于是她被送往前线执行各种危险的任务。探测辐射变化、侦查空间波动、抓捕空间异兽、刺杀北秦领袖,每个任务都九死一生十死无生,但于蕾活下来了并且成为了A级战士,因为她是低劣的北秦人,因为她的家人在集中营,她必须活下来才能用鲜血洗去“低劣”,才能拯救家人。直到有一天,当她刺杀北秦领袖失败而回,议会书面通知她,她的家人所在的集中营被战火波及,所有人已失踪。她觉得天都塌了。
  
  于蕾觉得自己仿佛如乱世中的浮萍,没有根没有家,生无可念生无可恋,直到她忽然听说联盟有个A级特种小队的队长叫岳云宇。
  
  于蕾再次见到岳云宇是在联盟大盘蛇岭前线战区的指挥部门口,可是令她震惊的是,面前这个人真的是岳云宇吗?他白皙的面庞为什么是暗绿色的,他曾经碧蓝如海一般的双眼为什么是血红色的,曾经镇定执着追求武道的岳云宇怎会如此时般癫狂!
  
  “你就是洛神的轻云流风?”岳云宇用血红的眸子盯着于蕾的双眼,在他的眼中于蕾看不到熟悉的温暖坚韧,充斥其中的只有邪魅与疯狂。
  
  此时的岳云宇****着上身,腿上穿着暗蓝色的迷彩野战裤,脚上一双黑色的钛合金战靴,腰带上缠着特种子弹链,背着一把仿佛锤子样的步枪。他的肌肉和脸庞透着棕绿色,在右脸上有一条从额头越过眼睛延伸至脸颊的伤疤。
  
  “是。”于蕾望着岳云宇轻轻的说。没人能听出她声音中的酸涩。
  
  猛的,岳云宇埋首一个摆拳袭来,于蕾轻轻后跳闪过,岳云宇却停也不停,纵身前踢右拳蓄势而出,于蕾闪无可闪避无可避,抬腿接住岳云宇的前踢,旋身一脚踏在岳云宇轰出的右拳上,此时于蕾的脑中一瞬间闪过的却是上学时候读过的诗句:第一最好不相见,如此便可不相恋。
  
  记得那时候的天总是那么蓝,武馆旁的丁香花开得正香。迎面而来的是岳云宇自下而上的肘击,于蕾抬腿下劈脑中忆起下一句,第二最好不相知,如此便可不相思。记起那时候终于攒够了买沙袋的钱,一想到可以和喜欢的人做同样的事情,心里满满的都是幸福。下劈撞上肘击两人各自飞退一步,岳云宇疾速上步转身后踹,第三最好不相伴,如此便可不相欠,诗句不停的从于蕾记忆中涌出,她轻轻的如一缕烟般翻身而起,落下时正踏在岳云宇的旋身勾拳上。棕绿色的拳与白色钢靴相击,空气中炸起一道猛烈的冲击波,震得指挥部外墙上的砖石纷纷落下。
  
  “第四最好不相惜,如此便可不相忆。”于蕾默默想。
  
  “哈哈哈哈哈,记住我巅峰狂拳!下次一定要与你一较高低!”岳云宇大笑着转身离去。笑声中充满了嗜血与癫狂。
  
  于蕾的心乱了,这是当年那个岳云宇吗,那个最喜欢的岳云宇吗?她想追上去告诉她,她是当年送他小猫贺卡,在武馆外看他练拳的于蕾啊。她想追上去问他,到底经历了什么变成如今的样子。她想和他在坐在树下告诉他集中营的事情。她想。但她只是默默的站在那,望着纪云宇的身影越来越小,消失在夕阳的丛林中。
  
  “他也要进大盘蛇岭吗?”于蕾默默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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