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个啥子东西 (第2/2页)
且看这官府的人如何操纵法律的。李逵是成年人,有完全民事能力,作为柴进的庄客,他打死人,该负一定连带责任的柴进也罪不致死,何况还有免死铁券。可高知府对柴进这位大周皇帝后代,大宋皇帝名令有豁免权的公子严刑拷打,刑讯逼供之下,柴进只能招供:"使令庄客李大打死段天锡。"变成了主犯,关进了死牢,等待杀头。多受柴进恩惠的梁山众人自然不会坐视不管,救出了柴进一起上了梁山。
像宋江这样的小吏反了吾等草民不痛惜,李逵、张青之类的流氓反了更是自然,就算是秦明这样的中高级武官反了我也能理解。可受铁券保护的、大周皇帝后裔、举止温文尔雅的贵族柴进终于反了,这大宋还有什么希望?
在殷天锡之死中,有连带责任的柴进被冤枉为主犯重判为死刑。可在阎婆惜被杀一案中,宋江杀人动机具有,犯罪事实清楚。可阎婆惜一个风尘女子,没人最后给她说话,而宋江黑白两道都通。宋江被父亲死了的假消息骗回老家,被官府抓捕后,弄出来这样一个供招:"不合于前年秋间,典赡到阎婆惜为妾,为因不良,一时恃酒争论斗殴,致被误杀身死,一向避罪在逃。"
最后就依照宋江自己的供述,判了个刺配,服刑地还是渔米之乡江州,宋代的江西无论在经济文化上都属于最发达地区之一。你看宋江如何开脱的:先说被害人自己有过错--"为因不良",然后说自己喝了酒两人争殴,最后的结论是"误杀身死"。宋江不愧是能吏,刀笔好厉害。不过比起现在他这番开脱也不算高水平。你看"宝马案"中,一死十一伤,就被"精神溜号"、"忙乱中发动汽车"等理由认定为误杀误伤,判了个有期徒刑二年而且缓期执行三年。我靠,宋江还是现刑,真正的文了面,发配到江州了。不过想想,宋江只是个科级干部,神通当然没有苏某广大。
对照殷天锡和阎婆惜两人被杀的案子,我们可以看到,在宋代,有罪可变成无罪,无罪可变成有罪。重罪可变成轻罪,轻罪可变成重罪。
中国的官家,自古没有遵循法律的传统,铁牛哥哥所说的"条例",只是他们治人的工具而已。想起了民国初年,为清帝退位和清室签订了优待条约,允诺宣统长住紫禁城。可没几年民国还在,丘八们就用枪杆子把人家赶出去。文GE中,刘SHAO奇的地位比柴进当时的地位高多了吧,红WEI兵来抓他时,他认为自己是国家主席,还没有开人代会免去,便手拿宪法当成誓书铁券,可革命小将哪理他那一套!
联想到这些,令人深思之余不免心中泛起阵阵寒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