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四章 听歌 (第2/2页)
李志早年的时候潦倒困顿,借钱20万出完第一张专辑的时候已经负债累累,准备结束他的歌手生涯,老老实实改行过一个普通市民的生活。《梵高先生》这曲在那件事之后。李志的原意是唱完《梵高先生》后不再唱歌。他用梵高先生这首歌告别歌手生涯。“谁的爱人走了,请你告诉我如何遗忘”是他对唱歌的无奈和无力,他不得不走。多年后李志火了,像一根潮木头被人浇了汽油。知名度打开后、过不上之前的日子,也找不到梵高先生的感觉。梵高是在死后被人广知。当时李志以为自己似梵高,只是当时没人认识他而已。他自己也没想到罢了。正如歌里唱:“我们生来就是孤独。”赵鑫也是个很有情怀的人。
看了一个多小时,邓程指了指赵鑫耳朵上的耳机,伸出右手示意他还给她。赵鑫把耳机还给邓程,邓程关上书本,轻轻和赵鑫说道:“吃早餐去。”赵鑫立马合上《国富论》,起身走在邓程前面。
出了图书室邓程问赵鑫:“好听吗?”
赵鑫实话实说:“好听,都是我喜欢的。”
“这些你都听过?”
“差不多吧。”
“怪人。”邓程抛过来这么一句匪夷所思的话。
“你为什么喜欢李志?”赵鑫问道。
“一个不被贴标签的歌手才是歌手,不过也谈不上喜欢这个歌手,只是喜欢这首歌而已。”邓程笑道。
“那你最喜欢的歌是什么?”邓程的确激起了赵鑫的好奇心。
“甄妮的《最后的玫瑰》。”邓程如是说道。
赵鑫若有所思:“杨千嬅曾经唱哭了自己。”
“好听。”邓程对赵鑫的话只有两个字的回应。
清晨的太阳有一点点刺眼,赵鑫买了两杯稀饭两个馒头,美其名曰:“馒头才是人间美味,所谓人间至味是寡淡嘛。”赵鑫笑嘻嘻的把早餐给邓程递过去。
“下次我请你。”邓程认真的说道:“谢谢你陪我早自习,虽然我一个人也习惯了。”
“哈哈,哪有什么习惯不习惯,我也是一个人看书惯了,正好你也喜欢,缘分缘分。”赵鑫油腔滑调的时候总是让人觉得特别不靠谱。
“你有没有听说过荆棘鸟。”邓程问道。
“传说它一生都在寻找属于自己的那丛荆棘找到后就会让荆棘刺穿自己的喉咙,死是死了,但是会发出绝美的叫声所以荆棘鸟的歌声就意味了它的死亡。你不是那只傻鸟吧?”赵鑫认真的开起了不认真的玩笑。
“不是,我是那丛荆棘。”邓程也忍不住逗乐了:“最大最恶狠狠的那丛。”
赵鑫一脸满不在乎:“那算了,我不是荆棘鸟,我是大黄牛,老实憨厚的大黄牛。”
“这么好,我就喜欢吃牛肉,小时候我们家吃牛肉都叫打牙祭。”
“我们家吃饭都叫打牙祭,你还有牛肉可以吃。”比起不要脸,赵鑫肯定是更胜一筹。
邓程一个小锤锤就锤了过去,软绵绵的劲,赵鑫连退三步:“好武功,敢问姑娘师从何人?”
“灭绝师太。”邓程剩下一半馒头就砸向赵鑫。
太阳在天空越爬越高,白云也跟着聚聚合合,像极了甄妮唱到的。
“问这快乐为何来去如飞,像那天上白云乍离乍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