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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风起云涌(1)

第三十章 风起云涌(1) (第1/2页)

我很细心的在写,希望你们也能很细心的看。^^觉得好看的记得收藏推荐。
  
  在北昆仑山上,有一块巨石,高达百丈,围有二十丈,巨石通体黝黑不知是何材质。寻常材质的仙器亦不能在石上留下一丝划痕,但巨石却在一月前被人用利器劈成整齐的两半,利器留下的痕迹光滑、平整,一屡剑意残留在两半巨石之间,久久不散。
  
  剑者,百兵之君,至尊至贵,人神咸崇。通天此刻倒背着长剑,握剑的手指修长、白皙,稳稳地握住青萍剑,通天看向夜叉的眼神有些炽热,长剑轻鸣,似是感受到了主人的战意。有人说天下用剑之人有三个最高境界:一是我即是剑,剑既是我;二是虽手中无剑,心中却有剑;三是以天地万物为剑,无物不可为剑。没人能说得清哪种境界更高,或是哪种境界最高。不过凡是用剑之人,无论最后将达到何种境界,练剑之时首先便要做到诚于剑,只有诚于剑才能感受剑,才能拥有剑意,才有可能达到用剑的更高境界。不诚于剑,剑也不诚于你,剑法再辛苦修炼,亦不能感受到剑意。
  
  没有剑意的剑,只是死剑,不是好剑,纵然主人剑法再高绝,也无可能达到用剑的最高境界。
  
  通天的剑便感受到了主人的情绪,那是一把拥有剑意的剑。
  
  亢仓子说不过言辞犀利的阿修罗,便动了手,正如千年前劝说青阳宫之人时,动口无果,便动手。揭开金盒,欲收阿修罗。
  
  只是阿修罗又岂是任人揉捏之辈?阿修罗微微一笑,伸出一根白皙的手指,轻轻一指,空间便激起了波纹般的涟漪,一道金光在这涟漪中出现,那是金盒的光,收人之用。亢仓子以往杀人之时,只要一揭开盒盖,便有一人被吸入,再一晃盒子那人便化作一滩血水,从无例外。今日却被阿修罗随意一指不但未被收进金盒反被他揭开了金盒收人之秘,亢仓子不由愣了一愣。
  
  “不知好歹!”阿修罗并未生气,反而有些同情这个被人一席话便骗来与周山作对的人,这简直就是送死的行为,天知道他脑子里都在想些什么,难道真有人愚蠢至斯?
  
  “贫道今日便是身死当场亦要阻止道兄。”亢仓子仍不开窍,所谓欲使其灭亡,必先使其疯狂。亢仓子一片赤子之心,不解世事,只知对错,却又是唯一能听懂琴高琴音的人,琴高的琴音只有心灵干净的人才听得懂,走遍洪荒,琴高也只找到亢仓子一个知音,所以那日琴高救下了亢仓子。
  
  但今日琴高不在,阿修罗亦非红一,手段修为高出红一不知几何,合该他亢仓子灭亡。洪荒终究是不适合这种人的存在,在这个世界只讲实力,没有实力便没有人与你讲道理,无论对错,只有强弱。这便是洪荒!
  
  天鹏见亢仓子出手,眼睛紧盯着阿修罗,阿修罗一身修为更在夜叉之上,他还不至于主动对阿修罗出手,只要他不先出手,阿修罗再胆大也不会对他动手,凤凰族不会容忍任何一个敢于主动挑衅凤凰一族的人存在世间,即使他是先天生灵。要担心的只是夜叉,夜叉这厮在黑风岭的时候天鹏便已主动与红一连手对付他,所以即使夜叉在这次的大战中击杀天鹏,凤凰一族要报仇也要忌惮周山的实力,毕竟天鹏动手在先,在两个实力相差无几的势力之间,有时便是这一些微小的细节与潜在规则约束着双方行为。先动手挑衅是为大忌,若是先动手之人失手杀了对方,那么对方所属势力即使倾族前来报复凶手,另一方亦无话可说。
  
  黑风岭一战实为金蟾子一时鬼迷心窍,以为周山抽不出足够兵力亦不会在北荒未平之时来对付自己,又能扬名洪荒,兼之也大概猜到了周山的目的,借事闹事,其实就算金蟾子交出了手下小妖,周山还是会找借口攻打黑风岭,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黑风岭拒绝交出手下肇事小妖,便是触犯了规则。事后黑风岭扬名的目的确实是达到了,但付出的代价却包括整整一座黑风岭,现在也许还包括上黑风岭主人天罡大圣的一条性命。这是他金蟾子不曾想到过的,他从未想到周山会如此大手笔的转头对付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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