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热血江湖 第二十五章 披风任务 (第2/2页)
“唔,好吃。”
不得不说月璇还是蛮有做菜的天赋的,第一次做就满足了步惊雷的食欲。
吃饱喝足,步惊雷起身继续刷怪了,他的时间不多了,还有五天,确切的说是四天,最后一天步惊雷要参加南明湖的正邪大战,也是这个副本内最后一战了。
南明湖之战,是如虎过来告诉步惊雷的。正邪商量好的,最后一天所有正邪之人进入南明湖乱战,至于最后能获得多少战利品,则完全靠个人的实力。
这个约定所有人都赞同,高手理所当然认为自己可以获得更多的装备或者道具。普通人则抱着进去浑水摸鱼的态度,能抢到一件极品装备,那么副本最后核算的时候自己就发了。
对这个BT任务,步惊雷从来不认为自己是一个大毅力者。
以前对步惊雷一提大毅力者,步惊雷就会想到苦行僧,似乎只有苦行僧才能把大毅力者这个称呼表现的淋漓尽致。
步惊雷一直认为自己是一个得过且过的人,对任何事有着三分钟热度,不可否认的是步惊雷确实聪明,三分钟热度就可以把感兴趣的东西了解的透彻。
可是,一个东西当你熟悉以后,往往就代表着这件东西要离你而去。
并不是任何外在因素影响到你,而是你已经对这件东西没有了不舍的情绪。
一个可有可无,亦或者无所谓的东西,没有人会在乎的。
就好像网络游戏一样,刚开始玩的时候那么疯狂。特别是游戏内认识了那些朋友,红颜以后,变本加厉的疯狂。
疯狂过后,注定是一场悲歌。
有些人走了,永远不会再回到这个游戏。有些人还在坚守,坚守着自己的希望,似乎哪天上线好友列表内那个熟悉的名字会跳动一样。
更有一些人,想要回去,但找不到自己的路了。
没有路的人,回到了本来的地方,却物是人非。
科技让我们的距离变得越来越近,但距离却把我们的关系推的越来越远。
当最后一头血狼倒下的时候,步惊雷也跟着倒下了,他没有受伤,他只是太累了。
为了一件只能穿一天或者两天的披风,步惊雷很多时候都在反问自己,值得吗?
可是一想到月璇,步惊雷就肯定了自己,值得。
步惊雷知道月璇对自己真的很好,否则也不可能每一次非礼到她,她也只是当时跟自己闹一闹,过一会就不会计较了。
步惊雷也知道这个副本完事,他注定跟月璇将要离别,都市等级没有达到三十级,两个都市之间是不能往来的,也就是说没到三十级之前,步惊雷基本上是看不到月璇了。
可是三十级,多么遥远无期,更有甚者,现实中的身体已经死亡了,虚拟世界中都没有达到三十级。
所以步惊雷不想给自己一个遗憾,如果相遇,注定将要离别。
那么就让这一次相遇,变成永远不能忘怀的回忆吧。
天已经黑了,现在距离副本三十天结束还有两天的时间。
步惊雷一边唏嘘着时间过的真快,一边带着浑身疲倦的身体来到了银娇龙处,把任务交了。
“步惊雷,真没想到你居然把这个任务完成了。作为对此的奖励,我这有一些当初珍藏的披风,你可以随意挑选一件。”
银娇龙说完步惊雷的眼前就出现了一个面板,面板上面有着各种各样的男女披风。
这叫一些吗?步惊雷无语的看着银娇龙,这披风多的有些夸张吧,有些步惊雷都没有见过,可能是他当初放弃热血江湖以后出现的披风。
步惊雷早就想好了,选择了寒雪玉龙衫。
其实寒雪玉龙衫和婚纱是很像的,只不过一个是冰清玉洁的白,一个是纯白如雪的白。
热血江湖的披风,还是那句话,一千个人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没有一个人敢说他喜欢的那个披风,是所有人都喜欢的。有些人可能因为某一款披风是自己在游戏得到的第一件,变得喜欢。有些人可能因为某款披风是游戏内的他,送给自己的,变得喜欢。
但要问步惊雷,步惊雷只会说一件披风,那就是寒雪玉龙衫。
因为这件披风,在当初的热血江湖游戏内,步惊雷模糊的记忆中,那个她,穿着这件披风,在柳正关内的竹林下,为自己跳了一支舞。
她说,这个游戏内,我只为你独舞。
他说,这个游戏内,我也只为你挡刀。
那时,她是一个医生,一个可以变卖自己全部身价为步惊雷买一件武器的医生。
那时,他是一个刀客,一个前期所有人都不愿理会自己,但唯独她一直陪着自己,从一转,二转,到刀客的春天,三转,不离不弃。
步惊雷真的以为自己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幸福,那种对着电脑喜怒哀悲的模样,让寝室的人都知道,步惊雷恋爱了。
结果呢,呵呵。
一次盗号,步惊雷发现她已经不存在热血江湖内了,让人把人物给注销了。
一次盗号,就能把两个人从亲密无私变成形同陌路。
也是那时候开始,步惊雷彻底没有碰过热血江湖游戏一次。
这个江湖,没有你,我绝不会留恋分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