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第2/2页)
“就在你现在呆的二处。”
“吴越?”
“恩。”
“你的意思,要推翻鬼子六?”
“你知道的。”梁军意味深长的说道。
现在我才明白其实从今魏哥叫我吃狗肉起就是一个他和梁军策划好的局。他们是想告诉我,梁军的叔叔被鬼子六的手下杀了,而以魏建国现在在天池市的财力,想必狼子野心的鬼子六早就想分一杯羹。前几天见到我这个中央归来的神秘朋友,便估出了我的后台实力,因此想让我出一份力量和他们一起一步步瓦解鬼子六的势力。这对我来说应该也能说是一件有利益的事,如果瓦解鬼子六的团伙。以后黄凌志在黑道上就叫不起来了。
今晚抓赌也算是让我见识了鬼子六惊人的收入。我表面镇定。可心里却惊魂未定。单单是今晚的行动就如此血腥,如果真的要啃掉鬼子六。。。。。。我不敢想。
这个时候鬼子六正在床上享受鱼水之欢,手机铃声突兀的响起。鬼子六心里一边操打电话人的娘,一边加快速度最后冲刺。停下来后一把超过床头的手机。听了电话里的人把丹县赌场被查的事情汇报后,狠狠将手机摔在地上。心里喊道,我操(你妈)梁军,总有一天老子要把你碎尸万段!
回到天池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两点半。刚洗完澡正准备灌自己两颗补助睡眠的药,好不去想今晚的事情。结果药还没入口,手机意外响起。起初我以为是叶子打的,拿过来一看是个陌生号码。
我脑袋嗡的一下,觉得这个电话我期盼已久。接起来。
“你好颜斯宇。我想我只能这么称呼你,因为你的名片上除了这三个字和一个手机号码剩下的就是空白。”
“找我拿钱呢?”我第一刻就听出来这是那天晚上在天池酒店卖我耳环的女人。也就是黄凌志的女人“欢欢。”凭黄凌志的为人,把她排在几奶的位置上我就不知道了。
“怎么?难道说过的话不算数吗?九千块你只给了我七千二还差一千八。”
“半夜三更的打电话跟我要一千八百块钱?”我看了看墙上的挂钟,笑眯眯的对电话里的女人说。
“半夜三更不能要钱吗?还是你现在正忙着?”女人挑逗道。
“忙着,衣服都没穿呢。”我顺势还嘴。脑袋飞快运转着,想尽一切可能是黄凌志设下的陷阱,结果都没有找到合适的理由。唯一可能的无非就是赌黄凌志是否已经知道我和欢欢的关系。如果他知道,那这或许是个阴谋。如果他不知道那今晚的会面对我来说是好事也不一定。
“你在哪?”
“金城公园韦拔群雕像下面。”说完便挂了电话。
金城公园地处南山顶上,虽说可以俯览天池全景,但在韦拔群雕像下要我还钱就难以理解了。管他的,去了再说。为了以防万一,出门前揣了一把小水果刀在西服外套,脑袋不断回想着搏击招数。
我把车直接开到了韦拔群雕像的脚跟下。“欢欢”坐在雕像不远处的一张石凳上望着夜空发呆。和几个小时前在德胜狗肉店门口看到的装束一样,白色高跟鞋,黑色短裙和衬衫,外面是一件白色短装外套。车灯打在她的身上也没有在意。
关了车灯熄火。下车。
“拿去吧。”我将两千块钱递到她面前。淡淡道。
她没有伸手来接钱。只是定定的看着我,眼神犹豫而迷茫。借助微弱的光线,我察觉到了她脸上的泪痕。于是掏出面纸递给她。
“谢谢。”她接过面纸擦了擦脸后把纸团抓在手里摩挲半天也没有再说一句话。空气中漂浮着南山顶特有的花香,可是因为夜深,即使平时令人陶醉的味道在此刻也被凉风吹得忧伤。
“你叫什么?”我在石凳剩余的空位上坐下。
“常欢。”她说出自己名字的语气,不可否认的证明了她自己都觉得这个名字的含义对她来说是多么望尘莫及。
我点上一根烟,冷静考虑了一分钟。最后得出的结论是,她委屈自己跟黄凌志在一起只是为了钱。所以决定设法拉拢她。
“这么晚黄凌志肯放你出来?”
我想常欢对我的警惕已经有所察觉,可是听到我说黄凌志的时候还是露出了惊讶的表情。
“原来你已经知道了,比我想象的快得多。他喝醉了,都不省人事怎么还会想到我。”
“你有没有问过他,他叫你‘欢欢’的时候是否问无有愧?”我也懒得绕圈子了,直接切入正题。
常欢转过头来看着我,不可置信的看了很久。
“我想他所能给你的我也可以给,或许能比他给的多。”我接着说。
“你很清楚哪些女人需要什么,就算你能给,你会给吗?”
“人都是以相互利用为目而存在。如果你需要的东西恰巧我能给,而且我需要的东西你刚好也能给,那我想没什么会不会可言。”
“指什么?”
“你知道那指的是什么。”
见我不再做声。常欢犹豫了一会,突然跨到我大腿上来。
“我知道你想让我干什么,你倒是不怕我出卖你。可是你敢要我吗?”言罢伸手到自己短裙内扯下内裤。深深的望着我。
“你不会是真喜欢上我了吧?”问这个问题的时候连我自己都半信半疑。
“想知道的话就进来看看。”
哼。蠢女人,明明心理面脆弱的要死,却总在别人面前装出一副坚强不屈的模样。聪明的女人都是铁石心肠的,但总在男人面前往死里装可怜。
我没有再废话,拉开皮带和裤链。将女人的臀部紧紧按在怀里。
今夜我无比惶恐,几个小时前生怕脑袋开花,现在担心旁边的韦拔群雕像突然抄起他手上的家伙把我和怀里的女人枪毙了。
千千结都留到明天再解。如此良辰美景,天上掉下个林妹妹,如若不干,罪上加罪。
一年前我只不过是个小老百姓。背着笔记本电脑游荡于各个迪吧之间,天下大事跟我毫不相干。
我不做DJ的时候才慢慢理解了所谓党的宗旨。党的宗旨是为人民服务,但每天都有一群老太太在党的招牌下捡垃圾吃剩饭。党将我也变成了其中一份子,然后我也天天高喊为人民服务。党看着那个高兴,给了钱花又给女人。
看着霓虹辉映的天池。我想起了小时候爷爷说他过去的生活。七十年代中期,爷爷带着我十岁出头的父亲去田里插秧,爷爷有风湿,干不了一会就得坐一旁休息,然后让我父亲帮着干。父亲一天下来干了一亩两分地,拿到三分钱,生产队里的老妈子们一天插三分地可以拿到2毛钱,说是按劳分配。那时候村里有个姑娘长的漂亮,赶集时被巡逻队瞧见,说是有跟被革了命的老村长有不正当关系嫌疑,然后给拷了去。几个衣冠楚楚的红袖章七手八脚拨光了姑娘身上的粗衣麻布挨个上去验证,验证完了确定是跟老村长有染,按照党的宗旨挂破鞋游大街。姑娘家里砸锅卖铁弄了点钱买两把面条一篮鸡蛋去派出所要人。红袖章笑脸相迎的接待了,面条鸡蛋收下后噌的拍桌子站起来骂姑娘老爹扰乱社会秩序是反革(命)分子,二话没说给抓起来关了两年。每当爷爷跟我说完这些的时候都会告诉我要好好读书,将来像爸爸一样考大学。那时候爸妈已经不在世上了。
那时我是个好孩子,不打架不骂人。好好学习一心向上,以为上了大学就是文化人。能够用自己的知识去改变生活。可直到今天我才清楚那都是他妈的扯淡。红尘滚滚,我连救生圈都没找到就被卷入其中,不过也是个随波逐流渐渐成形的贼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