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七章 疯狂的粉丝 (第2/2页)
大麦连忙招呼他们过来入坐,又叫了点吃的。城楼乐队的人莫凡都认识,自然不用介绍,而多出来的一个,肯定就是所谓的“仇人”了。
莫凡打量了天佑一眼,却见天佑一脸的兴奋。莫凡不由一凛,这小子我没印象啊?没惹过他吧?为什么要对自己下手?
莫凡不由皱眉道:“你……到底是谁?我们见过吗?”
天佑见到台上超脱世外的高手竟和自己同坐一起,还主动和自己聊起来,早就忘了这里是对自己的审讯会,急道:“我是天佑啊!我们见过!刚刚,就刚刚我还在台下!”
莫凡犹疑道:“你喜欢看我的演出……?”
他想起了甲壳虫乐队的主唱约翰•列侬。他就是死在自己的歌迷枪口之下,而那个歌迷杀他的原因,只是说“你变了。”
难道眼前的这个天佑也和那个精神有障碍的杀手一样,觉得自己“变了”?
莫凡道:“我没变……再说了……每个人都有自己活着的活法,我变了或者没有变,这都是我自己的事情,你并不能因为你以为我变了,就要拿刀来砍我……”
城楼乐队几个见他们这样神经兮兮,不由都大眼瞪小眼。天佑道:“莫凡,你说什么呢?我没说要砍你啊……”
莫凡或许是因为他太专注于音乐的感知,而的确有些神经衰弱,道:“那你既然没有要砍我,你为什么连续两天都企图跟踪我!”
天佑道:“我想拜你为师。”
莫凡没料天佑这么说,急道:“你想拜我为师?”
大麦指着天佑,道:“莫凡,这样说吧,你到底认不认识他?”
莫凡摇摇头,一本正经道:“真的不认识,但是不排除他是我观众的可能性。大麦,你知道约翰•列侬是被谁杀的吗?”
大麦都不由有点头疼,道:“这……”
天佑道:“我不是一个疯狂的歌迷,我和你一样,是一个乐手。”
说时,他将自己的右手伸了出来,将手指尖全部朝上曲张着,伸到莫凡的眼前。
莫凡道:“你想干什么!”
莫凡被他的举动吓的往后一缩,贝斯手见状连忙将天佑的手往桌上一摁!
天佑道:“不是那个意思……你看看我的手……我指尖的茧,难道不是和你一样的吗?”
城楼乐队和天佑同台过,不用看也知道他说的是真的,大麦连忙松开贝斯手扣住天佑的手,莫凡一看过后,这才知道误会了天佑的意思,道:“真的?”
大麦道:“唉……的确是真的。”随即将当时在迎新晚会上同台的事情说给了莫凡知道,莫凡听完道:“既然都是同道中人……难道你砍我是因为嫉妒?”
天佑想撞墙的心都有了,道:“我不是想砍你……我只是想和你学你的琴技。”
莫凡对大麦道:“他说的是真的吗?”
一边的大麦他们早就看出来了。事情已经很明显:天佑的确是“跟踪”过莫凡,但他们无冤无仇,如天佑所言,的确是想拜他为师。但莫凡明显是小题大做,将事情想象得太过可怕了……
心知是误会了天佑,大麦脸上有点不好意思,但他也熟知莫凡就是这样一个有时候有点小胆怯,戒心重的很的朋友,当然不会怪他,暗想今天别的法子没有了,只有自己来做一个和事老,将他们双方撮合一番。
大麦道:“既然是个误会,莫凡你就给我个面子,他想和你学,你就教教他呗。”
莫凡道:“我自己也弹得不好,怎么教别人……”
大麦知道莫凡还是没有放下戒心,看着莫凡的琴包,道:“借你的琴用一下呗。”
莫凡道:“干什么?”
大麦道:“给他弹一下。”
莫凡将信将疑,将琴包解开,把琴拿了出来递给大麦,道:“小心别弄坏了。”
大麦转递给天佑道:“来,你弹一首。”说时使了个眼色。
天佑顿时明白,或许只有音乐响起的时候,莫凡的戒心才会放下,需要自己的弹唱,才能改变他对自己的看法。
天佑道:“那好,我就献个丑吧。”
他捡了个拿手的,直接就搞《加州旅馆》。
老米家泡馍店的场景似乎一下就变了,一桌人,仿佛坐在没有出口,缓慢,迷幻,让人沉醉的旅馆之中。
音乐一响起,莫凡的眼神就变得清澈了。
前奏未完,莫凡做了个停的手势,如释重负道:“可以了。”
天佑兴奋道:“是什么可以呢?可以教我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