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帝国制 (第1/2页)
中华帝国行政级别,分为四级:政府(中央)、省厅(省级、地级)、县局(县级、市级)、区所(基层:市区、城镇、街道、乡村)。
一般来说,政府下辖:部、曹、台、院、司、监、局、署、卫;
省厅下辖:台、局、院、署、处、科、室;
县局下辖:院、署、处、科、室、办;
区所下辖:处、科、室、办。
中华帝国实行朝府制度,国家最高权力机构设置为五大朝府:政府、院府、军府、卫府、内府。
政府办公地点在中华帝国东都洛阳紫禁城南宫文华殿,政府长官是为总理,办公处在紫禁城南宫文华殿青云楼。
军府办公地点在中华帝国东都洛阳紫禁城南宫武英殿,军府长官是为总领,办公处在紫禁城南宫武英殿白虎堂。
内府办公地点在中华帝国东都洛阳紫禁城北宫南华殿,内府长官是为总管,办公处在紫禁城北宫南华殿承露台。
中华帝国丞相统领五府,办公处是为紫禁城南宫奉天殿衔龙阁。
中华帝国天子居于紫禁城北宫。
紫禁城北宫有四大门:玄武门、南华门、东华门、西华门。
紫禁城南宫有四大门:北华门、午门、东极门、西极门。
南北两宫隔着中庭相望,南北华门正相对。
中华帝国的五门三朝:玄武门、南华门、北华门、午门、承天门,奉天殿、两仪殿、太极殿。
中华帝国有东西都、南北京:东都洛阳、西都长安、北京燕都、南京金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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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总理:韩岗,字玉昆。
政府下设十二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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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部,负责国家基础兵备后勤的筹集、供应、库藏,以及军籍的管理、军功计算、武选、兵源、募兵和征兵、基础情报工作、关禁,等等。
还有,为军方争取军事军费预算。
兵部尚书:张伟,字志华。
【部务司】负责兵部事务的管理。
【章法司】负责起草兵务兵备管理的规章制度。
【本兵司】军籍、兵源的管理,征兵和募兵的权力。
【武选司】士兵的擢迁谪黜,掌考武官的品级、选授、升调、功赏之事,考查各地之险要,分别建置营汛;管理少数民族聚居的土司武官承袭、封赠等事。
【武功司】军功的核算,和勋业册封。
【库藏司】兵备的筹集、供应、储藏、调度。
【职方司】军事情报的搜集,为政事堂的耳目(一个很有爱的部门)。
【政委司】政治宣讲委任使司,是政治宣讲委任使的管理衙门(一个很有爱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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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部,负责管理国家财政的收支和转移、调度。
财部尚书:梁笑,字幻之。
【部务司】负责财部事务的管理。
【章法司】起草财政财务会计之规章制度。
【发改委】国家发展改革委任使司,负责草拟国家五年计划。
【税务司】制定并调节税率、税政、税种。
【关税司】制定并调节与外国的关税税率、关税税政。
【税赋司】负责税收,分为国税、地税。
【度支司】负责国家预算开支。
【国库司】负责国家金库、国债的管理,以及政府采购的监管。
【经建司】负责国家的经济建设,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并制定调控宏观经济政策。
【社保司】负责国民的社会保障,以及国民社会福利待遇。
【农经司】负责农业经济的促进、发展和调控。
【工经司】负责工业经济的促进、发展和调控。
【金融司】负责虚拟经济的管理和调控。
【会计司】负责国家会计的管理工作。
【检审司】监督检查审视国家财政。
【税警司】负责税务警察。
【中央银行】即是中华帝国中央银行,负责中华帝国货币的发行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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吏部,掌管全国官吏的任免、考核、升降、调动等事务。
吏部尚书:石越,字子明。
【部务司】负责吏部事务的管理。
【章法司】负责草拟吏部管理的规章制度。
【文选司】负责考核官员吏使役的擢迁谪黜,掌考文职官之品级与其选补升调之事,以及月选之政令。
【验封司】掌文职官员之封爵、议恤、褒赠、土官世职及任用吏员等事。
【稽勋司】掌文职官之勋级、名籍、守制、终养等事。
【考功司】主要执掌文官的处分及议叙,即官员的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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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部,负责国家的礼仪和祭祀,及国家的文化与教育事业的推进,包括科举(官吏录取考试)与学校。
礼部尚书:陈克,字文青。
【部务司】负责礼部事务的管理。
【章法司】负责拟定礼部的规章制度。
【文教司】负责国家文化教育事业的管理、发展、推动,和草拟规章制度。
【德行司】负责全国学生的思想道德与意识形态建设。大同之德,行于天下。
【生员司】负责全国学生的管理。
【学籍司】负责全国学生学籍的管理。
【学位司】负责全国学生学位的管理。
【统考司】负责全国统一考试的管理。
【教师司】负责全国公塾教师的管理。
【基教司】负责全国公塾的义务制基础教育管理工作。
【高教司】负责全国公塾的义务制高等教育管理工作。
【训诂司】负责汉语的定义、解释、发展和推广(负责汉化政策)。
【科举司】负责国家的官员吏使的考试、审核、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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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部,总管民间事务,负责官办社会救济、体育文化和慈善等事业,发展社会、维护法制、移风易俗、培育道德等等。
民部尚书:郑朗,字气清。
【部务司】负责民部事务的管理。
【章法司】负责制定民部管理的规章制度。
【民政司】主管地方人民政权建设、地方行政机关的设置、行政区域的划分调整、名称和治所的厘定、图志的收集编印、疆界的测量勘查、水陆地图的审查、户籍、国籍的管理等。
【社会司】主管社会福利、游民改造、社团和宗教团体的登记、公葬公墓、人民褒扬奖励、移民、社会救济等。
【地政司】主管农村土地改革、土地的清丈、登记和颁发土地证、城市房地产政策、城市营建的计划考核、公共房地产的保护、其他地政事项。
【厚生司】负责社会的孤儿遗老、残疾疯臆的照料看护。
【优抚司】为国捐躯者、为国贡献者,均可列入英灵殿,配于太庙之旁,共享国家祭祀。
【户籍司】负责国民户籍、身份、婚姻、房产等社会关系的管理。
【救济司】负责灾民的救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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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部,负责国家立法权,审议、制定、修改、废止国家的一切律义、法规、条例、决议、命令,包括国律宪法,拥有释法权。
律部尚书:铁彦,字大子。
【部务司】负责律部事务的管理。
【章法司】负责制定律部的规章制度。
【国律司】国律大义,就是宪法。负责律义宪法的管理,包括审议、制定、修改、废止。
【国法司】负责各项具体法规的管理,包括审议、制定、修改、废止。
【检察院】负责律法行使时的监督,即对于司法权和释法权的监督,审议其是否违背了国律大义(宪法)。
【讼师司】负责国家讼师行业的规范和管理。
【宪兵卫】负责在必要时刻以武力维护国家国律宪法大义的暴力部门(一个很有爱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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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部,总领国家执法权,负责国家治安、执法、刑狱。
警部尚书:刘浩然,字正行。
【部务司】负责警部事务的管理。
【章法司】负责草拟国家司法管理的规章制度。
【国安司】负责国家安全。
【公安司】负责公共安全。
【消防司】原名司耀署、司煊署、防隅司、火宪司、安民巡检司、太平司、御灾司,负责消防救火、抢险抗灾。
【城管司】负责统领管理各地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使司。
【关禁司】负责海关的进出口的检察、管理、执法。
【刑狱司】负责国家各地大牢监狱的管理。
【天牢司】负责国家秘密监狱的管理。
【禀牺署】负责刑狱之中囚犯的生活照顾,以及死囚的终极人生福利待遇——断头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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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部,负责农业事务,及土地、田产、山林、矿产、土木、水利、农牧渔樵。
农部尚书:袁至德,字树理。
【部务司】负责农部事务的管理。
【章法司】负责制定农部管理的规章制度。
【国土司】负责国土资源的管理。
【矿藏司】负责国家矿藏的管理。
【农业司】负责国家农业的管理。
【牧业司】负责国家牧业的管理。
【渔业司】负责国家渔业的管理(里面有个“渔政执法局”,负责一些很有爱的工作)。
【林业司】负责国家林业的管理。
【种子司】负责种子及农作物、畜牧业动物的品种的优化、改良(里面有个“物种优化改良科”,负责一些很有爱的工作)。
【饲料司】负责国家畜牧业所需的饲料的供应、改良、筛选。
【农具司】负责农业机器及机器人。
【环保司】负责环境保护工作(里面有个“环境调查局”,负责一些很有爱的工作)。
【农检司】负责农业事务安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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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部,负责国家工业体系的维护保养和推动进步,以及国家工程建设和管理。
工部尚书:张德,字操之。
【部务司】负责工部事务的管理。
【章法司】负责工业体系和工程建造的管理之规章制度。
【规划司】负责国家工业与工程建造的宏观规划、发展战略。
【工务司】负责拟定起草国家工业工程事务的管理、调整、创新。
【测评司】监测、分析、评估、统计国家工业工程的各类信息。
【安生司】负责国家工业工程的安全生产建造,各类安全评估和安全许可证。
【矿冶司】负责工业原材料的管理、调度、冶炼。
【装备司】负责承担通用机械、汽车、民用飞机、民用船舶、轨道交通机械制造业等的行业管理及发展工作。
【土木司】负责国家土木工程的建造。
【水利司】负责国家水利工程的建造。
【民用司】负责民用消费品行业管理工作(盐糖、烟酒、食品、纺织等等)。
【轻工司】负责轻工业的管理和发展。
【重工司】负责重工业的管理和发展。
【军工司】负责军事工业的管理和发展。
【通信司】负责通信工业的管理和发展。
【电信司】负责电子信息工业的管理和发展。
【网管司】负责互联网的安全、管理和发展。
【将作监】国家工程建造总署(下设地方机构“基建团”,负责一些很有爱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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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部,负责商法的执行、管理,以及国税收取,并推动、发展、管理国家商业。
商部尚书:郑国蕃,字凤璋。
【部务司】负责商部事务的管理。
【章法司】负责制定商部管理的规章制度。
【商法司】负责草拟商业法规。
【商业司】负责国家商业的宏观建设、管理、调控。
【市场司】负责国家的市场建设、管理、调控。
【外贸司】负责与外国的贸易往来。
【禁榷司】负责反垄断。
【外援司】负责对外援助。
【商情司】负责国内外的商业情报调查(一个很有爱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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驿部,负责国家邮政驿递行业以及国家交通运输业的管理。
驿部尚书:詹吉,字大有。
【部务司】负责驿部事务的管理。
【章法司】负责制定驿部管理的规章制度。
【邮政司】负责国家邮政的管理。
【物流司】负责国家物流的管理。
【公路司】负责国家公路网络的建设、维修、管理。
【轨路司】负责国家轨路网络的建设、维修、管理。
【水路司】负责国家水路网络的建设、维修、管理。
【空路司】负责国家空中飞行航路网络的建设、维修、管理。
【天路司】提前预设,留待日后管理宇宙航线,目前没人,挂个牌子而已。
【安检司】负责国家驿传、邮递、物流、交通网络的安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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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部,负责国家医疗事业和社会公共卫生管理。
医部尚书:伊壶,字精诚。
【部务司】负责医部事务的管理。
【章法司】负责医部管理的规章制度。
【卫生司】负责公共卫生管理,草拟卫生法案。
【太医院】负责医学研究,兼职医生。
【兽医司】负责国家动物疫病的预防、应急和救治工作。
【瘟疫司】负责大规模传染病的防范、救治、应急和管理。
【襁褓司】负责国家婴幼儿的保健工作。
【耄耋司】负责国家老年人的保健工作。
【妇康司】负责国家妇女性的保健工作。
【疫苗司】负责疫苗的研制。
【质检司】负责国家食品药品质量检测。
【生化司】负责研究、管理、利用生化科技(里面有个“特种样本搜集局”和“特种生化实验室”,负责一些很有爱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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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府:院府结构松散,各不隶属、互不关联,只是为了保持相对独立的地位而单独划分,以区别于政府、军府、内府、卫府等权力系统。
院府没有统一领导,只有各个机构自己的最高长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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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察院,具备行政监督权,主掌监察、弹劾及建议,负责纠察、弹劾官员、肃正纲纪,负责都察全国上下,无论中枢地方、官员民众。
左都察院长官为左都察使,两个同知左都察使,及一众左院御史。
右都察院长官为右都察使,两个同知右都察使,及一众右院御史。
左都察使:李昰,字夏直。
右都察使:诸葛宥,字宽也。
【左都察院】监察百官,廉政反腐。
【右都察院】信访采风,百姓投诉。
【监察司】地方监察御史使司。
【纪委司】纪律检查委任使司。
【暗行司】暗行御史使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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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具备律法监督权,主掌制约监督侦查权、诉讼监督、职务犯罪立案侦查、刑罚执行监督与监所检察四大部分职权。
为了维护国家律法的统一,检察机关必须一体化,必须具有很强的集中统一性。这种自上而下的秩序序列反映了检察机关上下级是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及其集中统一的特点,这与大理寺与地方法院上下级之间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有显著不同。
各级检察院都是与各级法院相对应而设置的。
检察院最高长官为都检查使,地方各级检察院长官为:省检查使、县检查使、区检查使。
都检查使:孙孞,字华翰。
【中央检察院】中华帝国最高律法监督机关。
【省级检察院】省级律法监督机关。
【县级检察院】县级律法监督机关。
【区级检察院】区级律法监督机关。
【专门检察院】特定部门设置的检察机关,对其所管辖的范围行使检察权。比如军事检察院、海事检察院、轨路运输检察院,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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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物院,中华帝国中央科学院,负责科学技术研究。
格物院院判:李尤。
探天阁——
【算学部】研究算学和逻辑学。
【理学部】研究物理学。
【化学部】研究化学和材料学。
【生物学部】研究生物学、生态学、演化学。
【医学部】研究生理学、医学。(大多兼任太医院之职)
【地学部】研究地理学、地质学、地球环境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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