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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三章:文人风骨方孝孺

第二百三十三章:文人风骨方孝孺 (第1/2页)

洪武二十三年,三月初。
  
  历时半个月,五万大军,自江南启程,一路赶往西安府,因为本就不是急事,行军速度缓慢,日行不过百余里路。
  
  渭水河边,这里是昔日秦王护卫的驻扎军营,而秦王改封汉王后,就要从西安府搬去汉中,虽然距离京城还算近,但秦王的封邑全部被籍没充公,而因为汉中距离西安府过近。
  
  怕是等到朱樉返回的时候,他的兵权,也要被削一波。
  
  毕竟,西安府作为都城,这方圆三百里之内,除了朝廷,怎么可能允许其他藩王在这里拥兵自重。
  
  一旦事情有变,那是给添麻烦啊。
  
  历时九个月的时间,赵晨返回西安府。
  
  朱标一行四人,站在渭水河畔的那座山头上,赵晨只是陪在后边,这一路上,朱标身边的人,他也都是熟络了些。
  
  至少混了个脸熟,能认的清楚,谁是谁。
  
  而此时在他们四人中,就有一个名传千古,野史流传的大人物,那个首创诛十族的主人公,方孝孺。
  
  不知道这件事情具体真假,但想必不可能是真的,几千年青史,诛九族的事情都是有数的。
  
  更何况是诛十族了。
  
  只不过此时,方孝孺,还是一副白面书生的模样,比朱标还小两岁的他,至今还没做过官,虽有贤名在外。
  
  根据赵晨这几日的观察,实则外强中干。
  
  “赵晨,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就是在这里呐,老二说,在这里看渭河的景色,是最好的。”
  
  朱标双手背在身后,望着下方的渭水河,川流不息,永无尽头。
  
  “殿下说好,那自然是真的好!”
  
  没有停顿,拍马屁嘛,谁不会呢,只是他以往懒得做这种事情罢了。
  
  这个时候,一旁的男子,身着甲胄,面色红润,腰间挂着一把钢刀,右手时刻按在刀柄上。
  
  似乎只要有什么风吹草动,他都会第一时间拔刀杀人。
  
  这人赵晨也见过许多次了,一路上都是他在护卫朱标的安全,说他是朱标的贴身保镖,毫不为过,那真的是,日夜守护在侧。
  
  每每赵晨看见他的时候,他都是一副严肃威武的表情,不苟言笑。
  
  “殿下,已经接下了长安县防务,可以入城了!”
  
  这时,又一位老朋友出现在视线里,吉安候陆仲亨。
  
  蓝玉和耿炳文在辽东,徐辉祖和朱樉在西北,那些真正的开国功臣,早已死了大半,斯人已逝,剩下的,能领兵的,也只剩下陆仲亨等少数几人了。
  
  “入城吧,先把馆驿清理干净,住在别的地方不舒服,还是馆驿舒心。”
  
  朱标转过身,也不停留,美景再好,也要守住这万里山河,才能长久的看下去。
  
  常升来到赵晨身边道:“听说舅舅的那个义女,祖籍就是西安的,是跟你逃难去的应天,这件事,真的假的?”
  
  看起来不苟言笑,时刻板着脸的常升,忽然间好似变了个人,突然八卦了起来。
  
  “原本都约定好了,这次一起返回西安的,现在好了,他被关在了金陵,真的是……”
  
  无可奈何,赵晨一想到王谊被关在金陵,而自己却在西安,按照朱元璋的说辞,怕是要在这里奋斗三年了,三年之后,等他过来了,估摸着,赵晨的孩子都能跑了。
  
  三年分别,这也就是古代了,要是扔后世,怕是早就头顶呼伦贝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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