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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我决定了(废话文学,谨慎订阅)

109 我决定了(废话文学,谨慎订阅) (第1/2页)

对于普通人来说,在生死面前,什么事才算得上是大事?
  
  和平年代,兵多将广,战争科技都已经日新月异,上不需要你为国捐躯,法治时代,司法完备,见义勇为也能是互相斗殴,下不准许你除暴安良。
  
  除此之外,不管是哲学还是文学,不管是物理还是数学,都不是普通人有能耐钻研的事儿。
  
  港剧里经常出现一句话,叫“人呐,最重要的就是开心”,对于普通人来说,除了生死,可能就是开心最重要了。
  
  可怎样才算是开心呢?
  
  吃好吃的东西开心,喝好喝的饮料开心,穿好看的衣服开心,和喜欢的人一起经历这些开心,就会更加开心。
  
  如果不能和喜欢的人在一起,就会变得不开心。
  
  人之一生,短短几十载,并且只此一次,没有重来的机会。
  
  有开心的机会,为什么要不开心呢?
  
  生命的长度早已注定,不开心多一秒,开心就少一秒,除了一些不可抗因素,我们是不是应该尽量少让自己不开心一点?
  
  同样,只有一次的人生,遇到喜欢的人,若没有在一起,是不是会很遗憾。
  
  我们活到十几二十多岁,开始懂得男女情感,并在遇见那个人的时候,止不住怦然心动。
  
  若就此错过,等于说前面近二十年,后面不知五十年还是六十年,都跟这个人处在一种什么关系都没有,甚至连面都见不上连声音都听不到连一丝消息都寻不见的状态中,年老之时,负手望夕阳,漫天晚霞里映出那张魂牵梦萦的笑脸时,你能甘心么?
  
  江成想象那种画面,觉得自己无法接受。
  
  他看着面前的夏成蹊,觉得这一刻那么好那么好。
  
  如果老的时候,有她在旁边陪着一起看漫天的灿烂晚霞,那就更好了。
  
  或者说,是最好。
  
  年龄重要么,地位重要么,财富重要么。
  
  如果重要,又为什么在某一刻,仍然控制不住自己放肆的心跳呢。
  
  如果两个人真的能够一起走到人生的黄昏时刻,回望来路,那些荆棘与坎坷,又算得了什么呢?
  
  遍体鳞伤也好,头破血流也罢,最重要的不是只要一回头,她就在旁边,只要一伸手,两个人就可以十指相连么?
  
  “我决定了。”江成忽然向夏成蹊道。
  
  “啊?”夏成蹊感觉莫名奇妙,“你决定什么了?”
  
  “不告诉你,反正我决定了。”江成带着笑,推开车门下了车。
  
  他决定了,只要夏成蹊愿意,他就敢和她一起向着世俗开战。
  
  等她完
  
  全确定内心的心意的时候,自己愿意当她的一面战旗。
  
  人在旗在。
  
  不过眼下嘛……
  
  这个猪女人还在自欺欺人呢。
  
  自己主动出击的话,有可能会起反效果。
  
  对付这种傲娇的女人,还是温水煮青蛙比较好使一些。
  
  而且反正她也知道自己对她有好感,知道在自己心里她跟别的异性不同,所以自己也没必要再特意表白什么的。
  
  何况这干姐弟刚当了两天……
  
  这时候就立刻把关系再进一步,确实有点着急了。
  
  别说夏成蹊接不接受了,自己都觉得怪怪的。
  
  两个人在一起,还是需要一段时间来打基础的。
  
  闪婚闪恋听起来倒是很爱情,事实上就是对自己感情和生活的不负责。
  
  相遇相识相知相恋相伴,相知起的就是一个承上启下的作用,放在一段故事中,这个过程就是过渡。
  
  没有一个很好的过渡,剧情就会显得急躁或者生硬,这样表达出来的故事,往往会让人觉得不是那么舒服。
  
  感情其实也是一样。
  
  欲速则不达。
  
  江成倒是确定自己是挺喜欢夏成蹊的,可夏成蹊对自己呢?
  
  若不是这几天接触过于频繁,她会对自己有感觉么?
  
  时间一长,她还会对自己保持好感么?
  
  或者说她的好感,有到了一定要跟自己在一起的地步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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