渊博文学

字:
关灯 护眼
渊博文学 > 哥几个走着后续完结 > 关于六六(2)

关于六六(2)

关于六六(2) (第1/2页)

一开始我以为小朝没那么极端,喜欢上了夕郁,和六六闹就闹了,也没什么。其实林逸飞那句话挺对的,你没有错,你就错了一点,不该喜欢上兄弟的媳妇。当看到六六被逮到部队的时候,小朝在情急之下,下狠手拿刀扎了六六的胸口,那时六六已经被几个部队里的人打的快死了,最后六六惊险的活了过来,如果不是大墨迹隔开了自己的手,让六六喝自己的血,如果不是江德飙那军方背景,六六肯定活不过来,在六六缺血过多几度昏迷的时候,他让大墨迹打夕郁的电话,夕郁却没有理会,觉得他是在开玩笑,又打了林然的电话,没有林然的鼓励,六六在那种情况下,肯定死了。六六没有错,十几年的兄弟,说分了就分了,还是因为一个女人,当夕郁听旭哥说,六六胸口那道疤是小朝弄的,当下砸了个啤酒瓶过去,都哭了,六六因为这个兄弟说没了就没了,夕郁因为六六差点死了是因为是小朝做的,小朝是因为夕郁依然爱着六六。
  
  其实夕郁跟着小朝挺好的,六六给不了的安稳,小朝能给,安安稳稳的过一辈子,不图名,不图利,不奢望有很多钱,不期待会非常奢侈的生活,就这样平平淡淡的过一生,六六给不了,他还要复仇李耀,报复风云会,要为李强报仇,要为死去的那么多的兄弟同事报仇,小朝没那么多仇恨。错,就错在了十年前还上初二的时候是六六第一个打开了夕郁的心扉,而不是小朝。不管你有多爱夕郁,你爱上了兄弟的媳妇,那就是错了。
  
  金炫梦那个挺让人纠结的,你说六六没招你没惹你,你就这样爱上了六六,去韩国回到父母身边,最后还是回到了L市,我想不明白小梦梦爱上六六哪里了,说爱就爱了,呵呵。辉旭的手下闪风追小梦梦追成那样了都不鸟人家,却跟了几年没见的小李潇去旅游,真让人纠结。或许用他们的话来说,这就是命。
  
  博龙死的时候,真的煽情,害了胖子涛废了左手,而且还是亲手做的,还的东哥变成植物人,还的李封盛哥六六秦轩他们被迫背井离乡离开L市到服刑县从头做起。还记得上大学那时候到半山腰那座寺结拜,王越,博龙,东哥,杨琼,秦轩。可到最后秦轩听到妹妹暖暖被强五绑过去的时候,上了杨琼,六六什么也没说,苦笑着对秦轩伸出了拇指。在别人眼里,博龙畜生都不如,背叛兄弟,背叛贝天皇朝,背叛所有人,卖人求利,可是对杨琼和他的家人来说,博龙却是世上最好的男人。博龙有两个孩子,博雨傲博雨慈,两兄妹,博家终是没有在博龙这一代断后。
  
  在逃离L市逃亡的时候六六遇到了麻雀,一个曾经地级市的黑社会老大,背扛关公。那种人物,是整篇小说里最霸气的,最顶级的BOSS。我记得有个画面,麻雀和辛一鸣做在车的正副驾驶,都光着膀子,背后都扛着关公,麻雀的是关公,辛一鸣的是关公降龙。和司俊杰火拼的时候那场面确实挺震撼的,几百口子人,全都是黑西服白衬衫黑皮鞋大墨镜。全都拿这大砍刀火拼,没一个拿枪的。最后司俊杰输了,呵,一般叛徒的下场都不怎么好。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热门推荐
女主来现实砍我,你跟我说游戏? 海贼王之人在海军自律变强 顾容珩四月的小说 大明:我爹是朱元璋 重生空间:零零时光俏 兼职保镖 快穿之大佬总给我撑腰 仙路长青 大罗金仙异界销魂 被豪门父母送上团综后,我爆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