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佳人赠帕残影逝! (第2/2页)
“是啊,少明,多吃点!”林文芳现在老实多了,不敢再挑朱少明的刺了,更是不敢在老爷面前提他半句坏话!要知道,这一年多来,朱家发生的翻天覆地的变化都是拜朱少明所赐,从联手锦衣卫灭掉了孙家到开发生产小纸巾,自己现在都爱死那小纸巾了,好用的不得了!再到联合堡中其他士绅一起合力开发了官厅湖的旅游环境等等。这些事任何的一件单独拿出来都是了不的大事,何况集成了这么多事的创建者当时还只有十四岁呢?林文芳不得不咬落牙齿往肚里咽还得堆着笑脸伺候着,今夕不同往日,老爷对朱少明依仗得不得了,要是朱少明让老爷休了自己,相信老爷他也干的出来。
“谢二娘!只是二娘,您怎么还不为我朱家生个孩子,为我添个弟弟妹妹呢?”朱少明哪壶不开提哪壶,从前你干的那些事当真以为我不知道?只是不想伤了和气懒得与你计较罢了,现在本来爹娘夹的那么一大碗饭菜都是不屈不挠的难题,你还跟着添乱,不刺激刺激你,怎消我心头之恨!
“少明,吃饭就吃饭,哪那多废话要说!”朱凌志吃进嘴里的一口饭被这个好儿子一句话又弄了出来,没大没小,成何体统!但还是有些欣慰的,毕竟他平日里不敢说的话,现在儿子替他说了,出言斥他只是为了他这个做爹的威严,一晃一年过去了,少明又大了一岁,准备今年三月初八给他及羿,从那时起,他就是成人了,也该成亲了,只是那纯阴之脉的女子要往哪去寻呢?这可苦恼死了朱凌志这个当爹的,又要瞒着儿子又要掩着夫人,再不找出那纯阴女子,朱凌志人都快被逼疯了。家缠万贯当如何,受人敬畏又当如何,人生一世,如白驹过隙,了草一生,弹指间灰飞烟灭,若无后继者,挣再大的基业也是枉然,身死也会遭哄抢殆尽,正如那孙家,两家世仇多年,一旦身死,外族士绅如饿狼野狗,撕咬孙家这只一蹶不振的肥羊,痛打落水狗,堂堂一府孙家瞬间被土崩瓦解的一丝不剩,其颓倒之势之快令人咋舌,朱凌志可不想朱家步其后尘。
“咳,咳!”林文芳万万想不到赔着小心的伺候换来一句嘲讽,讽刺她肚子不争气,话里虽处处透着浓浓的关心之意,但却是一根如哽在喉的尖刺,不断的刺激着林文芳脆弱的心,她何曾不想要个孩子,奈何肚子不争气还是老爷没用,都四五年过去了,肚子里不见起伏。这让她如何不急,如何不恼。现在朱少明又来揭开了这道让人刻意去忘怀的伤疤。无奈之下,只得通过咳嗽来掩饰内心的失落之前。现在的她在朱家,虚有表面风光,却没有一点让人值得尊敬的可取之处。家丁下人们老的告诉新来者这家少爷如何如何的多么了不起,每逢听到这些,林文芳的心就跟针扎似的的疼,她有什么了不起的,不就是生了个好儿子吗?
“喔!”有些话适合点到即止,话不在多,精辟即可。女人,讽刺她的容貌不算什么,鄙夷她的品质也落了下乘,但你若好死不死的提及她不能怀孕,呵呵,那么恭喜你,中奖了,她会高举菜刀,为着广大妇女同胞的切身利益与你血战到底,你,能扛的住吗?当然,朱少明是个例外!
“啊哈哈.....吃饭吃饭!”朱凌志打着哈哈道,一家人吃饭就吃饭,扯那么多作甚!朱少明也真是的,这么直接干嘛,不是让你老爹我难堪么?你个滚犊子的,找刺激呢!
“爹娘,二娘,我吃完了!你们慢吃!”朱少明抹抹嘴角的油渍,伸伸舌头做个鬼脸就跑了,活脱就是个长不大的孩子呢?王美凤气苦一声,这孩子,每次吃那么少,长得又是人高马大的,吃那么点怎么行呢?儿子做出的成绩远比她想象的还要好数多倍,这在以前,她是万般不敢想少明会做出如此光宗耀祖的事,虽然小时候浑了点,但是好歹长大了不是?“姐姐,由着他去吧!少明有分寸的呢!”林文芳腆着脸笑道,王美凤虽然母凭子贵,对她却还和从前一样,无丝毫看不起冷落之意。
PS(盆友们,第二卷主要与文学诗篇多一点,希望你们喜欢!嘿嘿!第二更奉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