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谦和为美,细讲原则 (第2/2页)
富兰克林说:如果你辩论、争强、反对,你或许有时获得胜利,但这胜利是空洞的,因为你永不能得到对方的好感了。
你要让对方同意你,你就要谦和。千万不要一上来就宣称:“我要证明什么什么给你看。”那等于是说:“我比你聪明,我要让你改变想法。”
诗人波普说:“你在教人的时候,要好像若无其事一样。事情要不知不觉地提出来,好像被人遗忘一样。”
伽利略说:“你不能教人什么,你只能帮助他们去发现。”
一位爵士告诉儿子:“要比别人聪明,但不要让他们知道。”
你要促成别人的意见同你一致吗?下面是卡耐基总结的十二项原则,有些我们从上面的故事里已经见到,有些我们还可以细细玩味:
第一项原则:得到辩论最大利益的惟一方法,就是避免辩论。
第二项原则:对别人的意见要表示尊重。千万别说:“你错了。”
第三项原则:如果你错了,迅速而真诚地承认。
第四项原则:以友善的方式开始。
第五项原则;要立刻让别人说:“是的,是的。”(这是苏格拉底的方法,他问些对方同意的问题,让对方不断地回答“是”,等到对方觉察到时,你们已经得到一致的肯定结论了。)
第六项原则:使对方多说话。
第七项原则:让别人觉得那是他们的主意。
第八项原则:真诚地尽力从对方的观点看问题。
第九项原则:同情于对方的意念及欲望。
第十项原则:诉诸高尚的动机。(一位先生发现报上登了一幅他的照片,他便写了一封信给报纸。他没有说“请别再刊登那张照片,因为我不喜欢”,而是说“因为我母亲不喜欢”。)
第十一项原则:使你的意念戏剧化。(这是表演的时代。为增加说服力,有时需要表演。如用汽车碾过床垫,以证明它的质量。)
第十二项原则:提出一个挑战。(这特别是针对那些有精神的人、有血气的人,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激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