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巫--撒旦的情人】 (第1/2页)
女巫--撒旦的情人
Jean-MichelSallmann原著、马振骋译
目录
11第一章:巫术是怎样产生的
35第二章:捉拿女巫
61第三章:毫不留情的司法机器
85第四章:巫术还是魔法
105第五章:巫术的衰落
129见证有文献
184图片目录与出处
189索引
巫术并非来自洪荒时代的信仰,也非因迷信。它是对世界和推动世界无形力量的一种阐述。
巫魔会、黑色弥撒、宗教法庭的重大审判、火刑架,这种种情境,至今还是令人思潮起伏。这一
切都已成为历史,只要翻开史页,就可一窥它的起源于终结。
第一章
巫术是怎样产生的
15世纪中叶,法国北部的阿拉斯(Arras)盛产布匹,可算是中世纪战乱时代仅有的繁荣城市。
那时,阿拉斯是阿图瓦(Artois)伯爵封邑下的都城,隶属于好人腓力公爵(PhilippeleBon)治理
的勃良第公国(ducdeBourgogne),尚未并入法兰西王国。1459年,城内发生一桩丑闻,影响所
及,深深动摇了这个城市政经生活的基础。
1459年,阿普瓦伯爵的封邑有一名隐士和几名嫌疑犯因实行巫术的罪名,被送上火刑架
这件是起因于法国东部离此颇远的郎格尔(Langres)。1459年,天主教多明我派修道会
(Dominicains)的全体教务会议上,有名的隐士沃尔(RobinetdeVaulx)被控实行巫术,最后并处
以极刑。这名隐士原籍阿图瓦,死前供出了两名同谋,一名是杜埃(Douai)的**德米赛尔
(Demiselle),另一名是阿拉斯的画家拉维特(JeanLavite)。拉维特写过几首赞美圣母玛利亚的
诗篇,在城里小有名气。这两名被告一经逮捕,宗教裁判官勃鲁萨尔(PierreLeBroussairt)立
即要求将他们递解到主教法庭接受审讯,由阿拉斯的议事司峄、神学圣师杜布瓦(Jacques
Dubois)和隶属达拉斯教区的贝鲁特(JeandeBeyrouth)主教两名法官负责评审。这两人号称神学
界的智囊,贝鲁特尤其杰出,他是方济各会教士,1450年曾经担任罗马教廷的赦罪院主教。
两名法官在勃良第公国当局的支持下,对被告展开严格的调查,并用酷刑逼供。这两个可怜
人最后终于承认自己是巫师,还揭发了好几名同谋。1460年5月,一行罪犯都被押到市中心的火刑
架前。他们头戴高帽,帽上画了一个魔鬼。宗教裁判官勃鲁萨尔当着群集的民众宣布他们的罪
行,将犯人交给非宗教管辖的世俗法庭。犯人被烧死后,骨灰扬散四方。
第一批巫师是崇拜魔鬼的异端分子韦尔多派
最初的巫术记载起于12世纪。法国里昂商人韦尔多(PierreValdo)宣扬并身体力行安贫乐
道,其门徒被教皇视为异端,只好逃到阿尔卑斯山谷隐居。巫术的神话就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
下,与异端接触中产生的。第一批巫师到底犯了什么罪?在编年史家的笔下,我们可以得知他们
在压力下承认的种种罪名。法官根据这些罪名,编派韦尔多门徒组织了一个为魔鬼效力的宗派。
据说门徒前往参加韦尔多集会或巫魔会时,会用一根小棍沾上特殊的油脂涂在身上,把小棍夹在
两腿之间便可腾空起飞,快速飞到远方。他们在阿拉斯几公里外的一座森林聚会,那里有一个身
材高大的魔鬼等着他们,魔鬼可以变成山羊、狗、猴或男人。当他发言抨击基督教时,出席者
都大声赞扬。门徒必须弃绝基督教,咒骂上帝、三位一体、圣母玛利亚,践踏十字架,并向受难
耶稣像吐唾沫,最后以一场黑色弥撒结束仪式。弥撒中众人把圣体面包喂给癞蛤蟆吃,然后再把
癞蛤蟆砸成粉末,做成蛊药。巫师就是用这种药粉使田地荒芜,人兽死亡,引发风暴并传播瘟
疫。
在法官严刑逼问下,这些匪夷所思的口供源源而出,但是当犯人明白自己将被绑上火刑架
时,都大呼上当,因为曾有人答应他们在忏悔罪恶后便可免于一死。
但是庭审揭露了几名当地豪绅,阿拉斯的巫案波澜再兴
1460年7月,自由民兼助理法官萨盖斯佩(AntoineSacquespee)、助理法官乔赛(Jean
Josset)和警察洛阿维尔(HenrideRoyville)遭到逮捕。勃良第公国税务官高尔尼(Martin
Cornille)和另一位助理法官勒费伯禾(GuillaumeLefebvre)不得不畏罪潜逃。之后又几位社会名
流在定罪后关入大牢,其中包括富有的自由民、甚至贵族博福尔骑士(PayendeBeaufort)也牵涉
在内。巫术事件涉及社会底层人物时还可以容忍,但一旦牵涉到领导阶层,城市的社会平衡就开
始受到威胁。法兰西王国再也没有人信任阿拉斯商人,他们个个都被怀疑为巫师。应博福尔骑士
的要求,审理案卷被调到了布鲁塞尔(Bruxelles)。
好人菲力公爵在布鲁塞尔附近的卢万召开了僧侣会议,征询他们的意见,并通过传令官监督
审讯的进展。1460年10月22日,四名罪人在阿拉斯的主教裁判官面前聆听宣判,其中一名交给世
俗法庭执行火刑,其余三名判处长期囚禁的兵必须缴付巨额的罚款。
事情到此并未结束。博福尔设法从牢里向当时最高的刑事法庭--巴黎最高法院(parlement
deParis)提出上诉。他在庞大家族势力的庇护下,得到有力的支持,使遭受迫害的人得到了申诉
的机会。不过当地人仍多方阻扰他们的上诉,因此博福尔等人花了不少时间和心力四方奔走。
他们的上诉引发阿拉斯宗教裁判官和法官之间的纠纷。审理期间,严厉的法官杜布瓦发狂死
亡。1491年,巴黎最高法院宣判以前的判决无效,并对还在人世的原告课以罚款。罚款用来做弥
撒,刑场中央并竖立一座十字架,以安慰死者的亡灵。
巫术是15世纪的产物,在宗教法庭的诉讼渲染下变得有声有色
欧洲对巫术的镇压始与1420到30年代,包括多菲内(Dauphine)、法瑞所属的阿尔卑斯地区
(lesAlpes)侏罗地区(leJura)等法国东部区域。这些地区从13世纪以来也一直是韦尔多教徒集
聚之地。巫术的神话就在宗教裁判官追捕异端分子和巫师之际逐渐成形。
阿拉斯的韦尔多案显示宗教裁判工作的绩效,它以秘密审讯和酷刑--对某些被告多达15
次--连带地举发了所有涉入者。
这桩案件的独特之处在于结局。在法庭上,多明我派的教士法官成功地把他的看法强加于
人,而公国当局则对巫术的迅速蔓延表示怀疑。好人腓力公爵下令停止继续追究。卢万的神学家
无法作出决定性的裁决,但是也不愿就此让阿拉斯法官为所欲为。至于巴黎最高法院却又为受害
者平反。
15世纪末期,大肆追捕巫师的司法机构四处建立,越来越多的人相信巫术的存在。但有效的
镇压使人裹足不前,对巫术的无情打击和恐怖活动因而没有继续扩大,但这些最后的防线不久也
纷纷崩溃。
巫术到底是什么?从其和善的一面来说,是一种特异能力;从其严肃的一面来说,就是一种反宗
教行为
“巫师”(sorcier)这个字的法文原意,是指能够经由祭祀或象征的仪式去改变他人命运的人
(字首sors在拉丁语中表示“遭遇”或“命运”)。巫师最常见的施法形式是下咒语,于是它便
成为“巫术”和“诅咒”两字的同义词。意大利文和西班牙文中表示巫术的字fattura和
hechiceria,都意味着包藏祸心。只是从15世纪初期开始,巫师的意义历经演进,更明确地意指
他们的法力源自魔鬼附身。
至少在这些神学家眼里,巫术是一种反宗教的行为,巫术的施弄者是巫师,他们致力于撒旦
崇拜。中世纪衰落时期的特征之一,就是将撒旦的形象夸大成强大且无处不在,并把时代的一切
弊病都算在撒旦帐上。上帝是善的源泉,撒旦是恶的祸根,两者为争夺世界而战斗。这种观念形
成后,根植于社会相当长一段时间。甚至到近代,尤其是天主教世界,善恶对立之说仍是根深蒂
固。
异端分子和犹太人,都被怀疑在搞巫术
有证据显示,从11世纪起,人们就相信崇拜魔鬼宗派的存在。历来一成不变的做法是,将所
有异端分子或被当作异端分子的团体都逐出教会。为了显示镇压的合理性,他们会在群众面前,
把这些持有不同看法的教徒说成青面獠牙的模样。于是,崇拜魔鬼、憎恨基督教、黑色弥撒、食
人祭礼、***乱等传说便应运而生。大部分异端活动都被冠上这类可怕的罪名,如弗拉德切利
派(lesfraticelles)和韦尔多派。弗拉德切利是13世纪从圣方济各会中分离出来的派别,主张教
会回归《福音书》上的安贫传统。犹太人每次遭到迫害也都被控同样的罪名。他们被逐出王国,
财产上缴国库。巫魔会在法语中常与犹太教会作为同义词,显然也出自于对犹太人的迫害。
法兰西王国对替人扣上这条破坏教会秩序的罪名,可说得心应手,不择手段。14世纪初,国
王美男子腓力四世(PhilippeleBel)和他的枢密大臣诺加莱(GuillaumedeNogaret)就利用这个
罪名,控告圣殿骑士团(ordreduTemple)与魔鬼打交道,成功铲除了其中的显赫人物,把他们送
上火刑架。这不但击溃了圣剑骑士团,他们庞大的财产也遭没收,接济一时匮乏的国王金库。
流行病和贫困使得人口大量死亡,这必然是妖魔作怪
一个人能够暗算他人或者整个团体,在法国,这种想法从5至8世纪的墨洛温(Merovee)王朝就
开始流传,古代档案中已有记载。人与动物患染流行病、农作物歉收、自然灾害都使老百姓的生
活朝不保夕,这些痛苦都需要得到解释。流行病就被故意说成是某些集团的阴谋活动。犹太人首
当其冲,人们指控他们在井里下毒,在门把和墙壁上涂油脂加速疾病传播。还说有人能够呼风唤
雨,让暴风雨打到敌人头上,伤害他们的牲畜,使乳牛断奶、家里死人。每次遇到这样的不幸,
村人就对心目中认定的巫师实行报复,经常用私刑处死他们。
中世纪最后200年时局动荡,以致一位诺曼底历史学家曾说,15世纪上半叶人口遭到毁灭性的
浩劫。法院卷宗里的巫案层出不穷,这种迹象说明老百姓的不安日渐增长,因而越来越容易接受
巫术的意识形态。
民间传说中的妖魔出没,要追溯到非常古老的传奇
一个女人到了夜里会变成一头猛禽,发出可怖的叫声,飞进房屋里面吞食婴孩。这种黑夜女
巫的形象,是神怪传说的另一个重要元素。这类传说自古就有,见载于罗马文学和希腊神话。10
世纪,日耳曼特里夫斯(Treves)的勃鲁姆(ReginondePrum)写了一部供主教阅读的隐修纪律
指导书--《主教会规》(Canonepiscopi)。
这是一份8世纪法国加洛林王朝时失传的主教会议纪要。里面记载几名受撒旦诱惑的妇女,与
罗马女神戴安娜(Diane)一起骑在某些动物背上飞行。戴安娜是跟月亮、水、沼泽地有关的女
神,照顾妇女分娩。而这些都跟巫术紧密联系,以致有的专家称她为“女巫的神”。后期的文献
提到希罗底(Herodias)的名字,她是罗马希律王(Herode)的妻子,间接害死了施洗约翰
(JeanleBaptiste);书中也有提到霍尔达(Holda),日耳曼万神庙的女神像。不论怎样,魔
鬼学家引用《主教会规》这部书为镇压辩护,也确定了女巫的形象──她们在夜里骑着一把扫帚
或一头动物,从窗子、墙壁或烟囱飞出去参加巫魔会。
关于魔鬼的理论首度出现于15世纪末,宗教裁判官大肆搜捕
这种魔鬼的故事老早便散见于古史中,而自中世纪起,又藉由欧洲传说和宗教信仰流传下
来。到了15世纪略具雏型,最后收入鬼怪传奇,一直盛行到17世纪末。对于巫师的镇压,15世纪
初就已经时有所闻,但是一直到这一世纪的80年代才见魔鬼巫术的理论阐述,而奠定基础的则是
两部典范著作。
一部是1484年12月5日教皇诺森八世(InnocentⅧ)颁布的一道谕令“Summis
desiderantesaffectibus”。颁布这道谕令是因为,在这之前,宗教裁判官一直在莱因河谷追拿
异端分子,尤其是韦尔多派,但是出现了巫术的问题。两名宗教裁判官在上日耳曼地区
(Germaniesuperieure)的科隆(Cologne)和美因兹(Mayence)工作,却因当地官员不愿配合
而发生冲突。宗教裁判官斯伯伦吉(JacquesSprenger)和英斯蒂道里斯(HenryInstitoris)
奉旨进行一项秘密的镇压任务,于是教皇颁布这道谕令,以便扩大两人的权限。这是教廷第一次
感受到对巫术立法的迫切性。英诺森八世在谕令中说道:“最近,我们听到一些令人难过的传
闻,在上日耳曼的某些地区,以及美因兹、科隆、特里夫斯、萨尔兹堡(Salzbourg)、不来梅
(Breme)等省、市、乡、镇,许许多多的男女,忘了自己的救赎,偏离天主的信仰,与睡梦中的
异**媾,诅咒罚誓,施展魔法,妖言惑众,胡作非为。他们使女人不能生育,使小动物夭折,
使农作不生,使果树枯死……”这也是教会第一次把魔鬼巫术和诅咒相提并论。1484年这一道教
皇谕令可以视为具有法律效力的巫师追缉令(请见140页)。
印刷术问世,使得论述魔鬼的著作传遍欧洲,起诉书犹如雪片纷飞
两年后,斯特拉斯堡(Strasbourg)的普勒斯(JeanPruss)出版社出版了一部书,名叫
《女巫之锤》(leMarteaudessorcieres),是魔鬼文献中最成功的著作之一。这部著作是针
对裁判官而写。与以前同类书籍不同之处,在于它专门叙述如何侦查巫师的罪行。作者是宗教裁
判官英斯蒂道里斯和斯伯伦吉,也就是1484年教皇谕令的受件人。
英斯蒂道里斯出身阿尔萨斯(Alsace)的赛勒斯塔特(Selestat)多明我派修道院。漫长的
神职生涯中,他曾在阿尔萨斯、莱因河谷、巴伐利亚(Baviere)、奥地利(Autriche)、波希米
亚(Boheme)和摩拉维亚(Moravie)追捕过韦尔多派、胡斯信徒(leshussites),以及其他形
形**的异端分子和巫师,后来在奥洛莫乌茨(Ollomutz)和布尔诺(Brno)之间进行调查时失
踪。他可能是《女巫之锤》唯一的作者,但这份成功的荣耀应与斯伯伦吉一起分享。斯伯伦吉出
身于巴塞尔(Bale)郊区,也在家乡的多明我派修道院修行。他是一位大学者,担任科隆神学院
教授,后来成为神学院内布道兄弟会修士院院长。斯伯伦吉也是一位杰出的行政管理人员,在该
会内担任重大职务。但是他担任裁判官时,却好像施展不开。他大半辈子都在改革神圣罗马帝国
的多明我派修道院制度,宣扬玫瑰经祈祷。
他在知识界和宗教界的权威性,给这部书提供了道德和神学的保证。17世纪以前,这部书是
追捕女巫的基本手册。
女巫(enchantress)
人类为反社会及罪恶的目的而运用声称的超自然力量(所谓的黑魔术)。
持有这种力量的女性可以称为巫婆或女巫,如果是男性,则称之为男巫、巫师或术士。
在现代科技发展的文化中,仍然残存着对巫术的信仰,有证据显示,从11世纪起,人们就相信崇拜魔鬼宗派的存在。历来一成不变的做法是,将所有异端分子或被当作异端分子的团体都逐出教会。为了显示镇压的合理性,他们会在群众面前,把这些持有不同看法的教徒说成青面獠牙的模样。于是,崇拜魔鬼、憎恨基督教、黑色弥撒、食人祭礼、***乱等传说便因应而生。大部分异端运动都被冠上这类可怕的罪名,如弗拉德切利派(lesfraticelles)或韦尔多派。弗拉德切利是13世纪从圣方济教派分离出来的派别,主张教会回归《福音书》上的安贫传统。犹太人每次遭到迫害也都被控同样的罪名。他们被逐出王国,财产上缴国库。巫魔会在法语中常与犹太教会作为同义词,显然也出自于对犹太人的迫害。
法兰西王国对替人扣上这条破坏教会秩序的罪名,可说得心应手,不择手段。14世纪初,国王美男子腓力四世(PhilippeleBel)和他的枢密大臣诺加莱(GuillaumedeNogaret)就利用这个罪名,控告圣殿骑士团(ordreduTemple)与魔鬼打交道,成功铲除了其中的显赫人物,把他们送上火刑架。这不但击溃了圣殿骑士团,他们庞大的财产也遭没收,接济一时匮乏的国王金库。.流行病和贫困使得人口大量死亡,这必然是妖魔作怪一个人能够暗算他人或者整个团体,在法国,这种想法从5~8世纪的墨洛温(Merovee)王朝就开始流传,古代档案中也屡有记载。人与动物患染流行病、农作物欠收、自然灾害都使老百姓的生活朝不保夕,这些痛苦都需要得到解释。流行病就被故意说成是某些集团的阴谋活动。犹太人首当其冲,人们指控他们在井里下毒,在门把和墙壁上涂油脂加速疾病传播。还说有人能够呼风唤雨,让暴风雨打到敌人头上,伤害他们的牲畜,使乳牛断奶,家里死人。每次遇到这样的不幸,村人就对心目中认定的巫师实行报复,经常用私刑处死他们。
中世纪的最后200年时局动荡,以致一位诺曼地历史学家曾说,15世纪上半叶人口遭到毁灭性的浩劫。法院卷宗里的巫案层出不穷,这种迹象说明老百姓的不安日渐增长,因而愈来愈容易接受巫术的意识形态。
民间传说中的妖魔出没,要追溯到非常古老的传奇
一个女人到了夜里会变成一头猛禽,发出可怖的叫声,飞进房屋里面吞食婴孩。这种黑夜女巫的形象,是神怪传说的另一个重要元素。这类传说自古就有,见载于罗马文学和希腊神话。10世纪,日耳曼特里夫斯(Treves)的勃鲁姆(ReginondePrum)写了一部供主教阅读的隐修纪律指导书:《主教会规》(Canonepiscopi)。
这是一份8世纪法国卡洛林王朝时失传的主教会议纪要。里面记载几名受撒旦诱惑的妇女,与罗马女神戴安娜(Diane)一起骑在某些动物背上飞行。戴安娜是跟月亮、水、沼泽地有关的女神,照顾妇女分娩。而这些都跟巫术紧密联系,以致有的专家称她为‘女巫的神’。后期的文献提到希罗底(Herodias)的名字,她是罗马希律王(Herode)的妻子,间接害死了施洗约翰(JeanleBaptiste);书中也有提到霍尔达(Holda),日耳曼万神庙的女神像。不论怎样,魔鬼学家引用《主教会规》这部书为镇压辩护,也确定了女巫的形象──她们在夜里骑着一把扫帚或一头动物,从窗子、墙壁或烟囱飞出去参加巫魔会。.关于魔鬼的理论首度出现于15世纪末。宗教裁判官大肆搜捕。
这种魔鬼的故事老早便散见于古史中,而自中世纪起,又藉由欧洲传说和宗教信仰流传下来。到了15世纪略具雏型,最后收入鬼怪传奇,一直盛行到17世纪末。对于巫师的镇压,15世纪初就已经时有所闻,但是一直到1480年代才见魔鬼巫术的理论阐述,而奠定基础的则是两部典范著作。
一部是1484年12月5日教皇诺森八世(InnocentVlll)颁布的一道谕令《Summisdesiderantesaffectibus》。颁布这道谕令是因为,在这之前,宗教裁判官一直在莱因河谷追拿异端分子,尤其是韦尔多派,但是出现了巫术的问题。两名宗教裁判官在上日耳曼地区(Germaniesuperieure)的科隆(Cologne)和美因兹(Mayence)工作,却因当地官员不愿配合而发生冲突。宗教裁判官斯伯伦古(JacquesSprenger)和英斯蒂道里斯(HenryInstitoris)奉旨进行一项秘密的镇压任务,于是教皇颁布这道谕令,以便扩大两人的权限。这是教廷第一次感受到对巫术立法的迫切性。诺森八世在谕令中说道:‘最近,我们听到一些令人难过的传闻,在上日耳曼的某些地区,以及美因兹、科隆、特里夫斯、萨尔兹堡(Salzbourg)、不来梅(Breme)等省、市、乡、镇,许许多多的男女,忘了自己的救赎,偏离天主的信仰,与睡梦中的异**媾,诅咒罚誓,施展魔法,妖言惑众,胡作非为。他们使女人不能生育,使小动物夭折,使农作不生,使果树枯死……’这也是教会第一次把魔鬼巫术和诅咒相提并论。1484年这一道教皇谕令可以视为具有法律效力的巫师追缉令。(请见140页).印刷术现世,使得论述魔鬼的著作传遍欧洲,起诉书犹如雪片纷飞.
为什么女巫会不见容于中世纪的社会呢?
因为无知和盲目的缘故,在中世纪掀起的大规模狩猎使用魔法的巫女和巫师的可怖活动是的确存在的,当然甚至连黑猫和培罗牌、水晶球等等一切跟魔法有关的道具或生物也一起跟着倒楣,而这一段时间却是从文艺复与时期到君主专制时期,在知识力量抬头的相对开明时期,为什么这种愚昧的暴行反而会发生呢?也许是当时席卷欧洲的鼠疫和百年战争的缘故吧!人们不肯甘于接受这样的天灾和人祸,于是要找出一些人代罪羔羊来发泄他们的怒气!因为女巫被认为是魔鬼的仆人,替他效劳,将无辜的灵魂交给他享用;而中世纪教会的神学家是怎么看待魔鬼的呢?
魔鬼是恶的化身,是撤旦、冥王、地狱之王,是大诱惑者--上帝的主要敌人、竞争者和诽谤者,有时魔鬼被说成是由于卑劣的恶习--嫉妒和傲慢,而被上帝贬到尘世来的堕落天使及其凶恶的战士。而在最不开化的社会里,这种信仰仍旧是一种强有力的因素。
在古希腊,早在荷马就提到巫术。
古典时期最著名的女巫是传说中的美狄亚。
美狄亚是希腊神话中最神通广大的女巫,是太阳审赫利俄斯(阿波罗的前辈),克尔克斯国王的女儿,阿耳哥英雄阿伊宋的妻子,掌握着极多的巫术。她为帮助阿伊宋杀死了兄弟已阻止父亲的追赶,并给了阿尔哥英雄极大的帮助,如杀死巨人塔洛丝,谎称可以恢复青春(其实她有这个能力),骗帕阿斯(阿伊宋的仇人)的女儿吧父亲切成几块,因嫉妒用施过魔法的衣服烧死了阿伊宋的情人始阿伊宋自杀,后来她来到雅典,成为雅典王艾戈司的妻子,后因为了保住自己的地位意图毒死王子即后来的大英雄米休斯,而被永远的驱逐出雅典.
在欧洲人们一谈起女巫,人们的脑海里一定会浮现出这样的影相一个满脸皱纹的老妇人,长著一副奇丑的面貌,鹰勾鼻子,尖凸的下巴。头上戴着顶巫师特有的尖顶帽,一身英国传统的妇人打扮;住在阴暗的地窖或洞穴中;食用着猫头鹰的眼睛;行动的工具是飞行扫帚;平时的主要活动是用巫术草药调制各种药,以及做各种预言……。
其实这个形象的女巫在历史上真有其人。
她就是十七世纪英国赫赫有名的希普顿嬷嬷,她曾因精确的预言了1665年的伦敦大火而名噪一时。
希普顿嬷嬷的真名是乌苏拉.素希尔。她于1488年生于约克郡的那斯布罗夫,据谣传是她母亲和魔鬼交合的产物。希普顿以奇丑无比而闻名,因此她长期隐居在洞穴之中。人们对她的行动非常纳闷.希普顿嬷嬷经常为世间事物做预言,也曾经写过一本著名的预言集。这本书后来被收入《大不列颠皇族史》。在预言集中对阿马吉丹之战(她预言中的世界末日各国最后之战)有段有趣的记述:
“于是人子(基督)来了,怀里抱着一只猛兽;他的王国建在月亮之国(也许在中东地区?),世界各处充满恐怖;他被一大群人陪伴着,跨过了广大的水域,来到狮子的地界(也许是英国),在这个国家里寻找兽的帮助。一只鹰(美国?)摧毁了塔米兹的城堡,并且在许多王国之间引起一场战争………在此之后,人子行加冕仪式,鹰最为人们所喜爱,世界呈现出一片和平富足的景象”通俗拉丁文本<圣经>中的<诗篇>第96篇第5节说,外邦的神都是妖魔鬼怪。而<新约>启示录第十二章中说道:
「天上又现出异象来:有一条大红龙,七头十角、七头上戴着七个冠冕。它的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约三分之一,摔在地上......在天上就有了争战。米迦勒同他的使者与龙争战,龙也同它的使者去争战,并没有得胜,天上再也没有它们的地方。大龙就是那古蛇,名叫魔鬼,又叫撒旦,是迷惑普天下的。它被摔在地上,它的使者也一同被摔下去」他们到处勾引世人,占有人类的灵魂;他们阴险、狡诈、残酷不仁、**丑恶。奥古斯丁把魔鬼说成是「猿神」,是神的主要对手--大术士、巫师和魔法师。他们能够幻化为人,隐身遁形、瞬息千里,能够使「预先把灵魂出卖给他的」人得到各种飞天道地的神通、各种人世间的幸福,赋予他们破坏一切的能力。魔鬼能猜到人的思想,把人从一个地方移到另一个地方,能使怪物出世,还干着一切能想像到的令人厌恶的罪恶勾当。据教会学者说,如果上帝有三副面孔,那魔鬼便有许多副面孔,有无数罪恶的化身。消灭女巫最负盛名的领导者,最权威的魔鬼学专家--多明我会宗教裁判员施普林格和英斯季敦里斯在捉拿女巫的指南「女巫之锤」中说,那种同魔鬼缔约(或明或暗的)并把灵魂出卖抬魔鬼的人,是魔鬼的后裔,这就是能够损害周围的人使之中邪的巫师或女巫。他们说,这种「与魔鬼订约」的人不仅能作使人不幸的勾当,而且也能够进行非常受欢迎的收买人心之法术。他们能够使爱情得到保证,能力治愈不孕之症,还能够用百分之百灵验的方法让为他效劳的人发财致富,一夜之间富甲一方,令人艳羡不已。(对此有兴趣的可以观看96左右的一部美国片,Witchcraft)
「女巫之锤」
1486年后,史特拉斯堡(Strasbourg)的普勒斯(JeanPruss)出版社出版了一部书,名叫《女巫之锤》(leMarteaudessorcieres),是魔鬼文献中最成功的著作之一。这部著作是针对裁判官而写。与以前同类书籍不同之处,在于它专门叙述如何侦查巫师的罪行。作者是宗教裁判官英斯蒂道里斯和斯伯伦吉,也就是1484年教皇谕令的受件人。
英斯蒂道里斯出身阿尔萨斯(Alsace)的赛勒斯塔特(Selestat)道明派修道院。漫长的神职生涯中,他曾在阿尔萨斯、莱因河谷、巴伐利亚(Baviere)、奥地利(Autriche)、波希米亚(Boheme)和摩拉维亚(Moravie)追捕过韦尔多派、胡斯信徒(leshussites),以及其他形形**的异端分子和巫师,后来在奥洛莫乌茨(Ollomutz)和布尔诺(Brno)之间进行调查时失踪。他可能是《女巫之锤》唯一的作者,但这份成功的荣耀应与斯伯伦吉一起分享。斯伯伦吉出身于巴塞尔(Bale)郊区,也在家乡的道明派修道院修行。他是一位大学者,担任科隆神学院教授,后来成为神学院内布道兄弟会修士院院长。斯伯伦吉也是一位杰出的行政管理人员,在该会内担任重大职务。但是他担任裁判官时,却好像施展不开。他大半辈子都在改革神圣罗马帝国的道明派修道院制度,宣扬玫瑰经祈祷。他在知识界和宗教界的权威性,给这部书提供了道德和神学的保证。17世纪以前,这部书是追捕女巫的基本手册。发表于十五世纪末,号称妖法和巫术的知识宝库。
这一不祥的著作十分详细记载了女巫的「罪行」,提出了消灭女巫的工作细则,例如,「女巫之锤」证明,魔鬼能够化成「男梦魔」(Incubus)和妇女**,或化做「女梦魔」(Succubus)委身于男人。施普林格和英斯季敦里斯说道女巫本身之所以不发财,是因为她们根据魔鬼的意志,准备为极小的报酬而羞辱造物主,并避免因自己的富裕而惹人注目。教士在据说为被魔鬼迷惑的人驱魔的时候,除了使用圣水、圣饼、十字架外,要念这样的咒语:
「滚开!假话连篇、其行不法的恶魔;滚开!面目可憎的撒谎者、被放逐的天使;滚开!彻头彻尾无知的恶狼;滚开!魔鬼;滚开!现有一切动物中最坏最下贱的动物;滚开!异端之神、被叛处受永恒之火的地狱之怪;滚开!充满贪淫的窃贼和野兽;滚开!野猪、被叛处永远受痛苦的邪魔;滚开!勾引妇女的淫棍;滚开!一切灾难和罪行的根源;滚开!人类的恶棍......」嗯......这世界上能够一口气念完这么长咒语的人大概只有某些综艺节目主持人吧而这种人呢,就连魔鬼我也不建议你去靠近他们
既然魔鬼的恶行如此之多,如此之可怕(还包括了让驱魔人说那么长的一串话,口乾舌燥汗流浃背......)。那么要拯救无辜的受害者,理所当然要追究甚至扑杀「魔鬼的仆从」,不过虽然在公元八二九年的巴黎公会就通过了反对巫术的决定,但这之后的时间中,宗教法庭大部份的时间都在对付「异端」,而没有多余的力量去追究这些横行的女巫和巫师,因此看到十四世纪迫害巫术的规模还不大,而在当时「巫术」的案件是属于政府和教会双重管辖的范围。公元一二六?年,宗教法庭曾请示教皇亚历山大四世,是否能把「镇压巫术」作为法庭的工作之一。当时亚展山大批示说:「委托给汝等之信仰案非常重耍,汝等不能分心追究其他罪行。故只有当占卜和巫术案件明确由异端引起时,才必需按宗教法庭的制度处理之;在其他情况下,此等案件应交给以前为此而设的法庭。」到了十四世纪初期可就是另一个完全不同的情况了。公元一三二四年,方济教会教士理察,莱德列德在爱尔兰以施用巫术罪判决了十二人--七名妇女和五名男性,他们被告发抛弃基督,侮辱圣礼,把祭品拿给时而以摩尔人
(当时的阿拉伯人,大都信仰回教,也就是「外邦神」的信徒,难怪他会用这个形象出现。......)时而以黑狗、公猫的形象出现的魔鬼,被告承认用未受洗礼的婴儿脑子,特种植物及各种说不出的脏物在被斩首罪犯的头盖骨中炼制使人中邪的**,公元一三三五年图卢兹宗教裁判员彼得,居伊审判了几个女巫,用严刑迫使他们承认同撒旦缔约,参加崇拜冥王路西法的狂欢晚会。被告后来翻供,但仍被烧死,而「女巫之锤」中也声称,
「异教信仰中的主要一项内容便是相信确有巫师....」
难怪Origin的创世纪当年会被卫道之士痛骂....
(讲一个有趣的故事,是杨在网上看到的,台湾的电脑玩家杂志出了一本创世纪之书,诸位应该都知道创世纪有两个代表性的符号,一个是号称来自古埃及,象徵生命泉源的符号Ankh-有点类似头肿起来的十字架.另一个就是代表魔法的五芒星.结果该公司的某名业务被一家小店的老板给赶了出来......原因是该名老板笃信上帝,而这是邪教的东西啦!)当时的人还相信,女巫和巫师能够用符咒招来天灾--乾旱、洪水、冰雹、畜病,狂风、巨浪、闪电及中世纪十分流行的瘟疫及其他疾病、不幸事故,火灾;他们能使人中邪、不孕,早产,能制造查不出的窃案,还能用闪电打死人,使捉拿他们的官兵恐惧等等,但显然这些力可通天的巫师们,很明显的在拒捕或是躲藏方面极不在行,因为据估计,十四到十五世纪,被控为「巫师」而处死的人数达五到十万;有人认为实际上是这一数字的两倍或三倍,公元一四八五年,奥地利大公领地内的一个地区就烧死了四十一名女巫,公元一六九?年,波尔多法院辖境内有六百个巫师被判决,其中大部份被绑至火刑柱上烧死,洛林地区在十五年内判处了九百多名巫师,连一名神父路易也在公元一六一一年被当做巫师活活烧死。在被处死的「巫师」中,甚至年龄层有低到七岁至十多岁的儿童。另外一个导致牵连如此之广的原因是靠告密,宗教法庭千方百计鼓励告密,把告密者视同蒙难者,给以赦罪和金钱奖励。而且许多告密者本身也是使用巫术的嫌疑人,正急于靠告密来自救,在这种如野火撩原的情况下,告密行为本身的流行性,疯狂性自然也突显无疑。
举个例子吧,有个叫特鲁阿.埃舍尔的人,在公元一五七六年被捕前告密说,他能够供出三十万个巫师和女巫,这里面虽然有大部份是狗急跳墙之语,但是还是有三千人由于他的告密而饱尝铁窗风味,遭到严厉惩罚。而在审讯甚至处刑的时候,宗教裁判员往往需要靠一些同是巫术的手段来以毒攻毒,以求自保,有些地方的居民在动私刑时,往往把有嫌疑的巫师或女巫丢入河水中,如果浮起来,则代表河水不肯接受失去灵魂的罪人,若是沈下去则代表他是无辜的,立刻开释(说的倒也有些道理,中世纪贫苦的乡间要能弄到那么多好吃的东西,吃到一身肥油还能浮起来,的确是需要一些特别的本领。)审判员事先要为刑罚取得成功而祈祷,向不幸的受难者空空如也的肚子里灌圣水,使魔鬼在用刑时不能缚住她们的舌头,他们给赤身裸体的女巫黏上带子,相信这种带子在折磨犯人上比一切镣铐都有效;他们还念各种咒语,以迫使这些倔强固执的「魔鬼之妻」开口,行刑者在拷打嫌犯的时候要先剃掉他们的一切毛发,使他们不能隐藏可以免去痛苦的「魔鬼之符」...接下来再来看看一篇有关女巫的奇文吧,这是一名教士在审问过几百名女巫之后所得出来的结论,他在公元一六三一年写道:「如果被告过着不道德的生活,那么这当然注明她同魔鬼有往来;如果她虔诚而举止端庄,那么这显然是伪装,以便用自己的虔诚来转移人们对她同魔鬼来往和晚上参加狂欢晚会的怀疑。如果她在审问时颇得害怕,那么她显然是有罪的,良心使她露出马脚来,如果她相信自己无罪,保持镇静,那么她无疑是有罪的,因为法官认为女巫惯于恬不知耻的撒谎。如果她对向她提出的控告辩白,这证明她有罪;而如果她由于对她提出的指控感到极端害怕而恐惧绝望,垂头丧气,缄默不语,这已经是她有罪的直接证据....如果;一个受指控的妇女在行刑时因痛苦不堪而四处张望,这代表她正在寻找守护它的魔鬼;而如果她眼神呆滞、木然不动,这意味着她看见了自己的魔鬼,并且正在寻求支持她的力量。如果她还有力量挺得过酷刑,这代表着魔鬼使她支撑得住,因此必须更严厉的折磨她,如果她忍受不住,在刑罚下断了气,这意味着魔鬼让她死去,以使她不招认,不泄露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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