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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礼拜分为以下几种
(1)每日“五时”礼。
晨礼:阿语称帅拉图勒发吉尔,波斯语称“邦搭”,时间是从拂晓到日出。共四拜,两拜圣行,两拜主命。
晌礼:阿语称帅拉图勒祖合尔,波斯语称“撇什尼”。时间是从中午刚过到日偏西。共十拜,四拜圣行,四拜主命,两拜圣行。
脯礼:阿语称帅拉图勒阿苏尔,波斯语称“底格勒”。时间是从日偏西至日落。共四拜,四拜主命。
昏礼:阿语称帅拉图勒迈格利布,波斯语称“沙目”。时间是从日落至晚霞消失。共五拜,三拜主命,二拜圣行。
宵礼:阿语称帅拉图勒尔沙宜,波斯语称“胡夫滩”。时间是由晚霞消失至次日拂晓。共九拜,四拜主命,二拜圣行,三拜当然(威特尔)。
(2)主麻日的聚礼。
***教把划分七天一周的礼拜,称为一个主麻。***教的礼拜天称为主麻日,即聚礼日(相当于公历星期五)。政教合一的***教国家一般以这一天为法定礼拜天。回族***一般社会活动均使用国家统一实施的公历周制,而民间在宗教生活和民族习俗方面仍沿用***教周制。回族***对***教周制的周一至周日的称谓均惯用波斯语,即礼拜一(公历星期六)称“闪白”、二(公历星期日)称“耶克闪白”、三(公历星期一)称“杜闪白”、四(公历星期二)称“歇闪白”、五(公历星期三)称“恰恰尔闪白”、六(公历星期四)称“派闪白”、天(公历星期五)仍称“主麻”。
***教规定,每周星期五晌礼时间,凡成年、健康的男性***均须在当地较大的清真寺举行集体礼拜,称为“主麻”即“聚礼”,回族***习称“礼主麻”、“作主麻”。一般至少四人以上参加,有的清真寺允许妇女参加。其仪式依次为:听颂《古兰经》;阿訇讲“瓦尔兹”(用民族通用语言作宣教演说);各自礼四拜圣行拜;领拜者登坛念诵“呼图白”(阿拉伯语宣教辞);领拜者率众礼两拜主麻拜;继而各自举行晌礼的十拜。该定制始于***教历元年(公元622年),穆罕默德率信士由麦加迁至麦地那后立即宣布实施。意谓“大化元功,七日告成”、“七日周复,一大瞻礼,以答真主化成之恩也”。
中国***视主麻日为吉日,已沿袭相传数百年了,构成***意识形态中不可磨灭的优良传统习俗。因此***动工建房、上梁,做生意开业,子女升学、考学、婚嫁、过生日等喜庆日总要选择主麻日,以图吉庆。而忌讳选择星期二(波斯语称歇闪白),据说该日正是穆圣归真的日子,又称为“悲痛日”,一般认为是不吉利的。
(3)节日的会礼
***于每年开斋节和古尔邦节举行的集体礼拜。一般需在大清真寺或郊外露天举行。规模之大和礼仪之隆重,都胜于主麻聚礼。会礼的拜数都是两拜,属于“当然”拜,必须到清真寺,由伊玛目率众成班礼拜,它和聚礼一样不能单独举行。会礼皆在日出后至正午间举行。
(4)殡礼
为亡人举行的一种祈祷仪式。所有***皆有为亡人举行殡礼的义务。殡礼与其它礼拜不同,没有鞠躬和叩头。参加者站在洗净的亡人的东侧,面向克尔白。
(5)付功拜(自愿拜)
是在完成了主命拜和圣行拜之后,根据个人的意愿所增加的拜功,这种拜功数不限,不礼也无罪,如果礼的话,可以增加自己的回赐,讨真主的喜悦。此外还有斋月里每晚宵礼后的休息拜(特拉威哈拜)。
***的饮食习惯
一、哪些水产品***可以吃?
根据《古兰经》真主的启示:“海里的动物和食物,对于你们是合法的,可以供你们和旅行者享受。”(5:96)有弟子向先知穆圣请教是否可以食用水中的鱼类和动物,他回答说:“如果水是干净的(可以用作净身礼拜),那么,水中的鱼类也应当是合法的食物。”《古兰经》的启示和圣训都没有对水族食物提出特别的禁忌,我们深信真主没有遗忘任何事务,那么,大多数的学者们都理解为真主对人类的宽容和仁慈,可以合法地食用净水中自然生长或人工饲养的鱼类和动物。这个净水包括海洋、河流、湖泊和水塘,***可以选食其中的水族食物,包括有壳的生物,如虾、蟹、海螺和贝类。这是许多古代大伊玛目留下的教法规定,如马立克和沙斐仪,而且观点十分肯定,只有泥鳅除外。伊玛目阿布‧;哈尼尼和他的弟子们对水族食物规定比其它法学伊玛目严格,他们坚持只许可食用形状像鱼类的水中动物,贝壳类不应食用,例如虾、蟹、甲鱼和贝类。世界各地***饮食禁忌不完全相同,其中有许多是当地的民族风俗和习惯。伊斯兰的经典只对有限的饮食规定为亥俩目,而对于没有限制的饮食,习惯不吃不算有罪。假如一个孤岛渔村的***历来以鱼为蛋白质主要来源,传统习惯不吃羊肉,他们有权选择合法的饮食,不吃羊肉不为有罪。***传遍全世界,包容了世界上几乎所有的种族和民族,在统一基本原则下,对当地风俗习惯也表示宽容,有许多居住内地的***从来不吃螃蟹和蛤贝,***没有明文规定禁止,但那里的***享有他们的选择自由。假如看见有***吃螃蟹,不要说那是亥俩目,因为***教法没有这个禁令,如果说“螃蟹横着走路,代表行为不端正”,那是你们本民族的地方风俗,彼此应当尊重。
二、非***制作的食品是否许可食用?
***没有规定食品的制作人,或厨司,必须是***,例如印度教或佛教信徒的素食餐厅,如果一切食品原料和调料都是纯素,***可以食用。根据这个原则,***开设的清真餐馆,也可以雇佣非***厨工,只须提前对他们进行必要的培训,懂得清真食品的原则,学会对***尊重,他们不必归信***,允许为***顾客服务。如果受到非***朋友的邀请赴宴,无法拒绝,实在万不得已,但须向你的朋友声明你是***,有些饮食习惯忌讳,受到朋友的尊重,避免提供非清真的饮食,就可以到朋友家参加宴席。如果朋友家招待各种客人都有,饭桌上有非清真的饮食,只须提醒注意,避免取用那些食物,***也可以与大家共桌同餐。如果在餐桌上,向非***宣传伊斯兰的饮食原则的***的饮食道德,这就是宣教的机会,至少可以帮助非***朋友了解***,消除分歧和误解。在非清真的餐馆或非***家宴上,***的客人可以要求杯盘碗盏用清水洗干净,就可以使用,因为“以水为净”,与不非清真的食品没有沾染和混合。在先知穆圣时代,许多弟子归信***成为***,而他们的亲属多半没有归信,仍旧是非***。他们回到老家,访问非***的父母和亲友,先知穆圣许可弟子们同非***亲属共进饮食,吃饭时,只须挑选可以合法食用的饭菜。在以上各种情况中,严格说都是非正常状态,由于种种原因而表示通融、宽容和仁慈,或者因为屈服于**的压力或危及生命的饥饿。因此,第一,这样的生活方式不能是长久的性质,日常生活尽量避免这类场合;第二、如果餐馆侍应生或者待客主人唱的菜名是“净素”或者“原料是清真”,但是在你的心中产生了疑虑,性质便成亥俩目,仍旧不可食。圣门弟子诺曼·巴什尔传述说:“我曾经听到过真主的使者说:‘合法的东西是很明确的,不合法亥俩目的东西,也是很明确;那么,在这二者之间,就是存有疑虑的东西,人们不敢肯定。谁对存有疑虑的东西加以避免,他是对自己信仰和荣誉的自重和自尊。如果对犹豫不决的事务稀里胡涂不讲究,他便是落入了亥俩目的行为。譬如一名牧童围绕着一片禁牧区放牧,他的牲口进入了禁区(他尽管装做看不见,也是在犯错误)。’”(《布哈里圣训集》《***圣训集》)
三、***是否可以参加制作非清真的饮食?
最简单的回答是,不可以,理由是根据伊斯兰的基本原则:帮助邪恶的行为必将导致邪恶;协助亥俩目的行为必将导致亥俩目。根据伊斯兰的原则,凡是***禁止的行为,不仅不应当去做,也不能帮助别人去实行,效果也是亥俩目,例如在酒吧间或猪肉铺工作。真主给每一个人都提供了多种的生存方式选择,与其接受挣钱多而从事不正当的工作,不如少挣钱而从事问心无愧的道德高尚的工作,工作的性质比挣钱多少更为重要。《古兰经》说:“谁敬畏真主,他将使谁胜利。”(65:4)一个人被逼无奈处于绝境的情况是极少的,例如暴风骤雨似的政治运动必是暂时的现象,为了生存,可以例外,但绝大多数求职的年青人都面临许多种出路和选择,没有必要舍弃信仰原则,而从事内心怨恨而且厌恶的工作。年青人要实现自己的价值,维护信仰文化和追求理想的目标,就不能把钱放在第一位置,即便是家庭中急需用钱,应当祈求真主相助设法寻找更好的出路,也不能火中取栗饮鸩止渴,例如贩毒或卖淫。不正当的收入得不到真主的喜悦和恩赐,那样的收入将把罪孽和诅咒带入你的家庭和命运,得不偿失,例如一经失足千古恨,终生遗憾,永远无法摆脱负罪感。每个人都应当在世界上从事某种营生和事业,勤奋劳动,诚实服务,遵循正道原则,这样的收获都包涵着真主的恩惠,使你生活在吉祥和愉快之中。俗话说,有志者事竟成,以坚强的意志追求一个崇高的目标,走在正道上,必然获得真主的喜悦和护佑,敬畏真主的人必得胜利。
四、药物中含有亥俩目的成份是否可用?
原则上是不可用,理由是,药物同食物一样,可以做多种选择,走在合法的道路上,最为稳妥。先知穆圣说:“真主的仆人们啊!你们得病的时候,应当寻找治疗,因为真主下降给你们某种疾病时,也恩赐了这种疾病的治疗途径。”在另一处圣训中,先知穆圣说:“真主恩赐你们治疗疾病的途径,难道会要你们做亥俩目的事吗?”《布哈里圣训集》这两条圣训互相没有矛盾,问题只在于患者和医生寻求治疗方法的意念和决心,这如同***对清真饮食的选择是同样的意义。假如医生开的药方上写着:猪肝半个、鸡血一盅、白酒二两。这样的情况发生,是否应当同医生协商,考虑选用有类似治疗效果的其它药味,而不用这些东西,并且说明你是***?
有一次,一位弟子来向先知穆圣请教:有一名***,必须喝蜜枣酒浑身就舒服,如果不喝,就有病。他是否允许以酒当作药物治疗他的疾病?穆圣回答说:“蜜枣酒对他不是药(他饮酒不是治疗),他贪酒,才是病。”***法学家们根据圣训的论断,任何合法的食物,例如动物身上的不同部位,都能用作药物,但亥俩目饮食不应当作药物使用,如用酒或猪肉的配料。当代***大学者尤素夫‧;盖拉达维博士在他的《***合法与不合法事务》这部著作中,也阐明了同样的观点。
但是,有些法学家认为,伊斯兰的法规准许灵活运用,对于禁止的亥俩目事务也不是绝对地一律不可以,例如吃猪肉或其它禁忌食物,在《古兰经》中有明文指示:“凡为势所迫,非出自愿,且不过份的人,(虽吃禁物),毫无罪过。因为真主确是至赦的,确是至慈的。”(2:173)那么,法学家们主张治病救人,挽救生命是第一需要,对药用的亥俩目食物提出以下三个原则:第一、生命危急,此药最有效,非此不可;第二,在当地没有完全清真的替代品;第三、处方的医生是***,他本人有信仰,敬畏真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