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第二节 (第1/2页)
在去美国的头几年,我过的还是很舒坦的,因为父亲在经济上一直支援着我,他整天盼星星盼月亮盼着我早日回国,但是没想到的是,我居然要在美国娶一个棕色肤色的美国女人。
父亲勃然大怒,他在电话里严厉地要求回国娶台湾女人,也就是他为我预定好的另一家纺织厂老板的女儿,在他们看来,这叫生意上的联姻,联手共同对付日益滑坡的纺织业。借此来力挽狂澜,抱团取暖。
要不就断绝父子关系。之后我的所有经济来源就被断绝了。我加入了所有美国留学生打工的队列,没日没夜地干。白天上课,下午就开始漫长而沉重的工作,几乎要干到第二天凌晨,最多时我一天干四份工作。
没有垮掉,我自己都觉得惊讶。
那段日子最开心的是回到自己的住处,抱着吉他,曼声弹唱,想着全世界最孤独的人就是我了,内心不由痴狂起来。心底那蠢蠢欲动的野性,就好像杰克伦敦的小说《在路上》,一群完全疯狂的少年。那个年纪就是属于疯狂,我觉得任何压抑疯狂的行为都是罪恶的,不容宽恕的。
疯狂过后,还是人模狗样地走上大街。看着远方的天空,胃里还因为宿夜的酒精而颤抖,精神上似乎已经完全清醒。该醒醒了,水手,起航了……
我几乎干遍了美国所有能找到的工作,甚至还当过群众演员,一句台词都没有,就是躺在山坡上装作死人。那时正值盛夏,太阳毒辣辣照射下来,一天下来我几乎快烤干了。
越是在美国生活得越久,我就越不想回台湾了,况且我在美国还有了家庭,有了孩子,一切都不一样了。之后很多年,父亲就一直不和我说话,他背地里口口声声说我是逆子。台湾纺织的一摊子事情最终就落在了我姐姐的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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