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与失败——宋教仁 (第2/2页)
只是,更冷酷地看,人事与制度——以钱穆先生所揭示传统政治的两端,来观察民国初立时期的政治运行。制度已经设计出来,核心问题则转向“人事”。换一种说法,这一制度的设计,尤其在其启动之际,是均衡的还是倾斜的,将可能保证谁的权力,实为重点。制度当然不可能独立于人事之外。
宋教仁设计的制度里,虚位的总统,遂成人事之争的关键。
辛亥革命以清帝逊位而告成功,中国传统的君主专制制度也由此终结。如果我们稍稍深入一些观察辛亥革命的实际,清王朝颠覆,实则由三种政治力量合力促成:清朝“立宪”运动产生的立宪人士为一方,*领导的同盟会为另一方,而说服清帝逊位,完成“临门一脚”的袁世凯当然同样是一方政治势力。这三方,无论哪方,都难言已经准备就绪。历史并没有遂*之愿,给出中国政治人物与国民予9年民主政治的“培育期”。
清朝已亡,三方政治力量如何分配政治权力,考验各方智慧。民主政治的制度安排,当然是权力分配,只不过不拘一时,而为长久设计。如何均衡与公正,自是关键。
责任内阁制度当然是人民授权的制度,但回到当年的权力现场,真正的悖论就是:以授权和分权为要素的民主政治、权力的各个部分,比如内阁与总统权力如何均衡,才是重点。而事实上,在这两者的权力分配上,又对应着具体的、已经在位的人。结果,规则制定方,按李剑农先生的批评,“对人立法”,过渡限权总统袁世凯。规则已经偏离政治所需的权力均衡与制约。所以,袁世凯不免抱怨:“当为全国制定宪法,不当为防制一人制定宪法;制定宪法必取消防御主义。”出身传统政治系统、强悍如袁世凯,又如何可能将这种限权法律放在眼里呢?
由此,现代政治在中国甫经起步,破坏的危险即已存在,本应公正与均衡的规则又有失当,制度建设遂为人事之争而替代,回归传统旧道,没有意外。
细观民国初年的民主政治运作实际,我们可以得出的基本认知当是:政治制度是一个多方利益集团博弈的过程与结果。这一过程在当年,更是传统以力获权,与以民授权的现代政治方式的转换时期,这个局面,空前复杂。所以,它其实需要足够充足智慧与时间成本,来完成整体性的均衡与适应。可惜,权力太诱惑,谁也等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