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经十三(法与刑篇) (第1/2页)
各位读友,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的话,请帮忙多多投票、点击、收藏......好像签约前都免费的哈,所以搞快猛点要紧,嘿嘿,谨此致谢了哈!!
原文:
法者、所以齐众异,亦所以乖名分;
议曰:《道德经》云:“法令滋彰、盗
贼多有。”贾谊云:“法之所用易见、
而礼之所为至难知也。”又云:“法出
而奸生、令下而诈起、此乖分也。”
刑者、所以威不服,亦所以生凌暴;
赏者、所以劝忠能,亦所以生鄙争
解说:
法律,是人类社会存续的基石和梁柱,相信所有的正常人都会同意这个观点,特别是在自身的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我们更会期盼来自法律的保护和帮助。也正因为法律的重要性,人类中有无数的政治家、专家学者为之殚精竭虑;希望找到一条既能保护最大多数人利益不受侵害,又保障整体的社会环境平衡发展的法治道路。每一年的“两会”之所以饱受关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会议中会决定每一年的法律调整事宜;每一次的调整,往往都会带来社会、经济、民生等方面的一些变化,由此我们可以认为,“法”是上到国家整体、下到平民家庭的人类社会最重要的规则保障。
但这里有一个很令人遗憾的现实:“法”越是制定得精细规范、越是容易被心怀叵测者找到漏洞加以突破。
今天是每年一度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每年一到这个日子,许多的商家会头很痛、很崩溃;而每年一到这个日子,我们这些消费者总会又一次多上许多的吐槽机会和纠结理由。
就像今天央视再一次聚焦的“明胶”问题,经过记者一年多的调查,去年3.15就已经部分曝光的明胶黑幕进一步扩大,今年已经延伸到了扣扣糖、胶质糖果等等产品......
于是记者进一步调查发现,顺着这条黑色产业链一直追溯到底,找到了制定食用明胶相关国家标准的机构,并进一步追溯到了这个标准的制定过程;赫然发现:居然我们每天都在食用的明胶相关产品的国家标准制定,是由众多业内知名生产厂家凑份子出钱、行业协会出面、邀请相关“专家教授”出声出力,最终出台的!!!
再然后,在今晚的“3.15”晚会上,一定又会有很多的商家“被露脸”,而商家也坦承:每年最不愿意过的日子就是今天,最不愿意做的广告、就是3.15晚会的“免费广告”......
老男人在这里不是吐槽,因为自己也是做生意的,同样也会出现被上帝——消费者投诉和批评的状况;其实每年在这一天也会有很多的感慨:是不是凡是做生意,就一定要“奸”?就像民间爱说的“无商不奸”?
老子曾畅想过关于“理想国”的的状态,他认为的最佳国家形式是“小国、寡民、鸡犬相闻、老死不相往来......”,而他之所以认为这样的国家形态更为完美,我想原因在于只有当社会形态足够简单时,彻底地管控才有可能实现。
如果要就这个问题举例的话,我个人认为现在的世界廉政典范——新加坡和香港就是很好地参考:
首先,两个地方都有较为严格的公职人员管控口碑,这一点不用太多解说大家应该都知道;而且,两地的人民整体素质都较高(在全世界看来都是如此),最后是两地都是世界重要的自由良港和经济结算中心。
让我们找找两地的共同点:
1、相对较为简单的社会环境:
这两个地方都比较小。新加坡716.1平方公里、人口543万,香港1104平方公里、人口718.4万;都属于岛屿类型,许多必须的资源需要从外埠进口,于是两地皆选择了外向型的发展路径。
2、重视人文关怀和人民发展: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