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七 挣扎 (第1/2页)
是他做的,真的是九一做的!那个第一次见面羞红着脸和大家打招呼的漂亮女孩,真是在九一无耻的手里变成了那在路边衣服不整、神经兮兮、四处张望的疯子。当九一在那个夜晚和她搀扶着离开,当媒体报道了那起巷道里的**案,当自己依照着网友给的资料在某小区再次见到那美丽的却已经疯去的可怜女孩,小白一直在祈祷:不要是九一,因为九一在那个夜晚莫名其妙地头部受到了重伤——或许,他们是遇上了坏人。但是,现在九一承认了,是他做的!
自己应该怎么办?
良知,曾经不止一次地要求自己向警方说出真相,至少提供晓蕾最后是和九一一起离开的这一事实;但是,为什么呢?为什么自己隐瞒了下来,是因为爱吗?
记得他被学校开除后的第一个晚上,也是把自己灌醉。那天,小白就在一家小旅馆的房间里,看着他喝酒,一瓶后再来一瓶。他哭了,说很累。他抱住了她,把头就放在她的怀里:“妈,我想回家!”小白才发现:男人也需要哭泣这样的精神释放方式;也想到了陈仟仟的那首歌——《婴儿》。还记得歌词:“因为你是婴儿,受伤了,才来找我。爱你,怜惜你,原谅你,你好了,我就好了!”才发现自己真的和歌里唱的一样:“你哭得不声不,响你是我的婴儿一样,别怕世界纷纷攘攘,在你需要的时候,我会在你身旁……”或许,就是从那一刻开始,她爱上他,那么没有理由,或者说就是那么可怜的理由。
但包容爱人的罪,是不是自己对爱情的亵渎?“我不知道,我不知道……”小白这次没让九一在她的怀里睡去,她自己都需要一个怀抱,一个拯救自己的怀抱。呐喊,从她的心里发出,回荡在小小的房间,震碎了自己那点曾经的可怜的侥幸,沙发、地板和桌椅,都跟着哀伤地共鸣。
终于有了决定的时候,她的嘴角流出了鲜血,那是自己好不容易的决绝——爱他,就要救赎他。但是——
电脑,总是那么的可靠。
小白输入了“**罪量刑”五个字,点击了链接,眼泪却再次迷蒙了双眼。《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妇女、奸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其中就包括“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不,不可以。”身体越来越冷。不帮助九一直面自己的罪恶,那么九一将永远活在他的忏悔和痛苦里,而自己,又怎么面对这样的爱人?但是……但是如果将九一送进监狱,她知道那意味着什么——他的人生,他的梦想和自己渴望的爱情都将成为泡影——因为九一的一次罪恶,造成的“严重后果”是那么的严重!
这一夜,窗外的月光是那么的憔悴,被风扭进了房里,支离破碎地在地板上挣扎;屏幕散发着惨绿的光,配合着电脑主机“嗡嗡”地哭泣,一切是那么诡异。“九一,我看你是疯了,竟然做了这样的事……”才感觉自己也会这样婴儿般的无力。
等等,疯了?不是有的情况可以量刑轻一些吗?似乎是看到了希望,她想到了他的病,开始在电脑里疯狂地搜索——证明九一有的时候就是疯了,或者,他部分时间的行为,可以少负法律的责任。
“酒精在神经系统的走向是这样的:首先到脑干,引起呼吸心跳改变,然后再喝就向上走到小脑,此时开始走路不稳,再喝到大脑,这时就会出现做过的事情醒来后记不得,此时已经是很严重的醉酒了,要注意。轻微的话只会出现暂时性记忆缺失,通常病人喝酒后,会闹到睡着为止,但醒来后完全不记得酒醉时那段时间所发生的事情;但是严重的话会造成永久性失忆症,即所谓的科沙寇夫症候群。而多数醉酒后的人在自己失忆的这段时间里,往往会为自己潜意识里的压抑的行为松绑,做出平时强迫自己不去做的事情……”
但是,我国《刑法》第18条第4款明文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九一,我该怎么做?”这一夜,空气里也流淌着小白的眼泪。
……
数百里之外的临城,一所豪宅里灯火通明。
“我倒是还告诉你了,你在外面花十几万大洋悄悄养了个小*不要以为老娘不知道。”一个女人手叉腰地指骂着,一副标准的水壶悍妇形象。应该也是站着骂人腰会痛,终于她是坐下了,身边在真皮沙发上沦陷着的正是临城市规划局局长王山。而那女人也正是她的夫人赵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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