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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奔月

第十章 奔月 (第1/2页)

也许这里长年被冰雪覆盖,给人一种神秘莫测的感觉;也许这里是动物的乐园,自然充满了原始的野趣;也许这里与世完全隔绝,他们自有他们的活法,也许这里的人们朴实、善良,自然就有他们得到善报的时候,这里的一切与龙哥以前生活的环境截然不同,风俗迥异,构成极为奇特的人文景观。
  
  在这终年积雪,人烟稀少,动物种群庞大,植物种类繁多,十分阒寂的环境下,人的思想、行为、心理、生理都会有很大改变,逼着你去适应环境。这里的人们喜欢用沉默代替喧哗,用眼神代替文化,用美酒代替交流,用行为代替理解,用武力解决纷争,不喜欢夸夸其谈、招摇过市。在这长久的沉默氛围影响下,剔除了人身上固有的一切杂念和无名的躁动,摒弃一切不切实际的东西,一切又像重新开始另一种人生,他有一种依呀学语的冲动,激发无数想象力,引发深层次的思索,思维特别敏感、活跃。在这里,人们每天面对的是险恶的高山峡谷,是恶劣的自然环境,是不断努力、奋勇抗争取得成果后的欣慰,因而,每天都过得匆忙,也过得充实,自然少了非分之想,生命的本义不断得以净化、完善,不知不觉中,完成了返璞归真的过程。
  
  在这不知不觉的感情潜移默化过程中,在这春去夏来秋至冬尽的季节轮换中,在这不断的深思熟虑思考的过程中,龙哥从身体到心理有了明显变化,有了不容思索和选择的改变。要想在这个环境里站稳脚跟,立足下去,只有放弃先前的观点,放弃一切不切实际的东西,彻底绝断,全盘接受他们的观念,接受他们的生活方式和宗教文化,彻底改变自己,才能同他们打成一片,了解他们。虽说这有点残酷,有点不近人情,心里没底,但这是没有选择的选择,只能囫囵吞枣,全盘接受。这种变化过程,最明显的莫过于生理上的变化。由于长时间生活在温差变化大、空气稀薄、紫外线强烈的环境里,他的皮肤变得黝黑、粗糙,本来细嫩光洁的皮肤,一到冬天,因为气候干燥、寒冷,手上、脚上、脸上全都冻裂了,身上到处裂开一道道密密麻麻、有如网状的小裂缝,里面露出粉红粉红的嫩肉。这裂口到了夏天,便开始愈合,几经裂开、愈合、再裂开、再愈合的过程,便开始脱皮,皮肤越来越干燥,失去先前的润泽和弹性。他的眼睛长年面对雪光反射,刺得睁不开眼,只好细眯着眼睛,尽量减少雪光辐射,久而久之,习惯微微眯起眼睛,用余光看人,眼睛浮肿,眼仁混浊,有种模模糊糊看不清东西的感觉。他的头上戴的是飞禽的羽毛,身上穿的是羊皮制成的棉袄,脚上穿的是家织布料,一副地道的夜郎族人装束。长久与大山、动物打交道,无须过多与人交谈,养成多思少说的性格特点。由于同人交流太少的缘故,对别人了解不多,性格变得阴郁沉闷,心理承受能力大大减弱,性格多变,不顺心时总喜欢骂骂咧咧,吵吵嚷嚷,让忧郁的心理得以平衡。头发蓬松,脸颊土红,一口道地的夜郎土话,典型的夜郎土著人样子。龙哥尽管在心里一直没有想过这个问题,也没感觉到自己会变成一个夜郎人,自以为自己无论从心理上或生理上与夜郎人有着本质区别,产生强烈的心理排斥,然而,不管怎么说,这位一向心比天高、自视不凡、个性独立、充满浪漫和理想主义色彩的人,至少从表面看起来,与夜郎族人没有明显区别了。
  
  他想承认又害怕承认,想接受又不敢接受,一再问自己,这是一次脱胎换骨般的新生还是一次人性的返祖?是一次生命本真过程,还是人性堕落的开始?尽管这里奇特的风俗民情让他兴奋难忘,兴趣盎然;有迥异的价值观念让他心胸开阔,豁然开朗,但他隐隐约约觉得这里不是他要找寻的那个原乡,不是他梦中的追求,不是理想中的一切。他的梦依然在无边无际的原野,那个原乡还在遥远的他乡,他迟早还得走,还须为那个遥远的征程鼓足余勇,再次上路……他觉得路途太遥远,征途多曲折,前途太渺茫,开始后悔当初的选择,后悔自己的冲动和无知,后悔当初没有考虑周详,弄到如今这个地步,要想回去心又不甘,找下去没有勇气,留下来没有太多意义,走不动,回不去,留不甘,真的是上天无路,入地无门,还不知今生能否有幸找到自己心中那个“家”。
  
  他处于极度的彷徨、矛盾之中,不知下一个目标究竟在哪里,该如何走。想起那个一度被他不屑一顾,被他抛弃的社会,这时候也许是灯红酒绿、高朋满座、笑语喧哗、热闹非常,而自己却处在一个无人安慰、无人理睬、寂寞无主的偏僻角落,他觉得自己一腔抱负过于沉重,过于虚无,也许毫无意义,产生一种绝望情绪。失意中,想起自己走过的路,想起经过的一切,总是在弯弯曲曲田埂上迈步,在泥泞的山坡上跋涉,在没有梦的日子里结束,从没走过直径,从没体会到生活的如意,这一切的根源全在于理想化,过于求全责备所致,他对自己的理想产生怀疑。尽管那个社会有种种不遂人意之处,有种种难以解释得清的地方,但它毕竟是一个前进中的社会,毕竟把人从原始、繁重的体力消耗中解放出来,给人提供了必要的物质条件,不必像现在这样为每天的生存状况担惊受怕,不必为思想的起起伏伏焦燥不安,让人看到了前景和希望,有了更大的思索空间,从某种意义上说,也可按自己意愿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更何况,那个社会在不断完善之中,自己有什么资格指责这指责那,不去加入那个社会贡献自己一份才智,反而呆在这个不是自己希望的地方,苟延残喘,还不知今生是否有幸重新回到那个一度被自己深恶痛绝的社会……这位一向对现代社会抱有很深成见,做事冲动,追求执着,喜欢猛冲猛打,瞎搞一气,不给自己留半点余地的人,望着雪光里反射出的那个陌生孤单的身影,心情十分复杂,不由得大声哭起来。
  
  龙哥到夜郎部落已有年多了。他走遍了这里的山山水水,考察、收集了不少民间传说和历史典故,了解到有关夜郎族人的历史和生存衍变等有关情况。在他的印象里,原始、封闭的夜郎部落,只可用冷峻、严酷、沉默、陡峭和狰狞表示恐怖气氛的词汇来比喻,只可用烈酒、打斗、拼争、勇敢和威猛这些表示阳刚之气的语言来象征。至于温柔、甜美、多情和风花雪月这些表现阴柔特质的一面很少见到,或者说并不突出,这就决定了女人在这个阳刚之气盛行的世界里只能是个陪衬、点缀,是个为了繁衍目的而存在的性别符号,他们赋予婚姻的内涵单一而明确,为繁衍而生殖,无疑失却了婚姻的神秘和美感,增添了灰暗色彩,同时也失去了通过婚姻揭示复杂社会问题,发掘出深层次的生活主题,失去现实意义。
  
  龙哥这个看法很快遇到质疑,有一些让他始料不及,无法解释的复杂现象,有一种厚重的历史沉淀有待于他去发掘。夜郎部落里,男女两情的婚恋中,依然保留远古母系氏族的遗风,有浓烈的原始人文主义色彩,女人为大,往往可以同多个意中人相好在一起。因为她们搞不清男女生育的关系,认为生下的孩子完全是承天露所得,因而夜郎人的孩子,只有母亲没有父亲,生下的孩子,由女人来扶养,他们认为这是全族人的孩子,是整个氏族的光荣,族人们给予母亲英雄般的礼遇,全族人都有扶养义务。孩子们一旦生下来,全部落的人都来祝贺,为其洗礼,取上一个吉祥的名字,保佑孩子一生平安。这种婚恋的草率与生育的隆重构成巨大的反差,表面看起来,是对女人的一种不尊重,带有歧视和偏见因素;实际情况看,并非如此,因为对象的不确定性和偶然性,无形中让人产生不平,产生动力,逼着人调动人身上一切生理机能,充分发挥人的潜能,激发无数的想象力和创造力,让生活充满着诗情画意,爱情的元素更加浓烈,更有利于情感因素的培养。同时,女人们往往有很大的主动性和选择性,可以根据自己意愿选择自己中意的对象,完全是出于生理的原始本能和内心的真实需要,带有纯自然的因素。从生物学的角度来看,女人一般都是选择身体强健、令自己心仪的人作伴侣,极大满足女人心理和生理需求,为她们提供了一个相对优质的情感环境,有利优生优育,更符合生物进化规律,给爱情赋予了全新内涵,从而保证了这个民族体质强健和繁衍生息。因而,这种让人不可思议的奇异风俗一直沿袭至今,让夜郎族人乐此不疲,倍感骄傲和自豪。这种特有的文化底蕴阐释出的婚姻爱情关系,往往给人一个启示:觉得只有这高耸入云的地方,才能产生这样纯洁、美丽的雪域净土;只有这没有污染的一方净土,才能诞生这样一群心灵坦荡、没有杂念的人类;只有这些心地善良、纯洁无比的人类,才能产生这世上独一无二、盘古罕见的人文景观;也只有此时此地此情此景,才能产生这种不管不顾、大胆放肆、热情火爆、酣畅淋漓的爱情游戏,给婚恋注入了全新内涵,放射出野性的璀璨光辉。这是任何高深的哲学家难以解释的社会现象,任何伟大的作家难以杜撰的离奇故事,任何历史学者难以收集的野史,更是芸芸众生、凡夫俗子们难以理解的地方。
  
  母系氏族社会的女人具有崇高地位,她们不参与男人生产生活方面的繁重体力劳动,认为那些下作之事是男人们应尽的义务,用不着她们操心。女人只负责生儿育女和日常家务、养殖劳动,尽量做到让男人称心如意就行了。这里有一条不成文的规矩,在狩猎、耕种、放牧、踏界和圈养等日常事务方面,答炸(头人)有绝对权威,任何男人都得臣服,不可造次,否则,答炸(头人)对人有生杀予夺大权,这种权利分配,决定了答炸(头人)只能对社会事务有支配和主导权,而在大政方针制订和婚恋方面,女人的作用就十分明显。由于部落社会生产力低下,无其他生产工具,什么事都得靠人力而为,自然而然,只能通过人口的出生来扩大再生产能力,这就决定了女人在部落中的作用十分突出,地位至尊,同时,她(他)们也认为,女人是上天的使者,与天神有缘,男人能得到女人的*,是上天的甘露,神灵的宠幸,因而男人对女人有一种天生的尊敬心理。正因为女人作用突出,影响巨大,在社会生活中,她(他)们组成以母系血缘关系的社会组织,子女从母居住,实行群婚制,男人在这个社会的地位则相对低下,在家庭中没有地位。任何威猛、好斗、冷酷、勇敢的男人在女人面前,都会规规矩矩、言听计从,唯女人是瞻,女人有权利拒绝与自己不喜欢的男人共欢的权利,男人不得强行非礼,否则,不仅会遭到全部落的人围攻、奚落,日后再也不能得到女人的欢心。
  
  夜郎族人的婚恋方式又构成奇特一景,实行群婚制。部落社会中的女人享有崇高地位,女人为大,居主导和支配地位,崇拜共同的祖先,没有固定的伴侣,现代少数民族中的壮族“歌圩”、布依族的“赶表”、黎族的“放寮”、傣族的“泼水节”、侗族的“行歌坐月”等都有群婚制遗风,女人在氏族社会中的地位更多地具象征意义。春天来临,万物复苏,大自然恢复了欣欣向荣、万木葱郁的美丽景色。一到傍晚,男人们三三两两来到自己心爱的女人木楼边,端吃端喝,献歌献艺,极尽百般讨好逢迎之能事,努力表现自己,希望打动木楼主人的芳心,讨得女人的欢喜,度过一个难忘的良辰美景,体会勾魂摄魄的一幕,感受做男人的骄傲。
  
  自从来到夜郎揣封灵(部落)后,龙哥一直小心翼翼地做人,不敢有半点造次,生怕自己无意的冒失行为给他们感情带来伤害,偏见更深,把他同那个跃马横刀、嗜血成性的先民们联系在一起,更加仇恨他这个来自“食人族”的“生番客”。尤其在人情两造的感情上,不敢越雷池半步,生怕在这敏感的问题上稍有闪失,出现意想不到的情况,很多*和重大历史事件都是由此发端的,有的甚至改变了历史进程。况且,他理想中的爱情,是一曲美得不能再美,绚丽浪漫的多种情感组合,为此会产生痴迷、幻觉、激动、疯狂甚至不惜以牺牲肉体为代价,换取瞬间的闪光,构成一幅多姿多彩的动人画面。它的美感程度,往往超过现实意义,跨越时空,把一种肉体的存在升华到一种理想的虚境,只有感觉,而无现实依托程度。而绝不是象现在这种奔着一种单纯的目的而去,以完成生理快感为动力,以履行使命为目的,这过于浅薄、无聊,仅仅满足一种低层次的生理需要。这样看来,这种爱情缺乏必要的精神因素,缺乏物质条件保障,缺乏一定的文化底蕴铺垫,只靠离奇的情节和生理的条件反射来表达内心的真实需要,它的美学意义会大打折扣,失去本身的光泽,注定不可能闪光耀眼,辉映天地。
  
  龙哥现在的精神精神世界处于十字路口,摇摆不定,思维混乱,逻辑不清,随时都会发生变化,十分矛盾和痛苦。从客观方面讲,他来这里有年多了,基本上是一到天黑就躺在炕上,想这想那,想东想西,想起从前的一切。他虽学会一口地道的夜郎语,同夜郎人可以流利地进行对话,但坦率地讲,很难谈得上有心灵的沟通。他与他们价值观不同,生活经历迥异,根本没有相通的东西,从何谈得上心灵的共鸣。因而,很少与他们喝酒打闹,恣意欢谑,也不去月下追歌,领略原始风情。这里的人都是一个大房子里睡觉,时常打闹,没有一个男人敢单独同他在一起,生怕睡着时被他这个恶魔式的“生番客”吃掉,更不用讲女人孩子了,他连见她们一面的机会都很难,遑论单独在一起的机会。从内心讲,像他这样一个感情丰富的人,喜欢发表感慨,非常希望有个人能听听他的解释,他内心的独白,即使不能理解,嫣然一笑也足以*。但这种想法过于天真,概率微乎其微。想与夜郎族人进行沟通,理智一再告诉他这不可能,他与他们面前横亘着一座隔膜已久的高山,难以逾越;那按以前的价值标准行事,我行我素,超然物外,他明白没有一定的环境、条件,任何生物都不可能存在,何况思想。他的精神世界不断萎缩,低迷,失去光泽,十分痛苦,时常望着浩繁银河,星空灿灿,繁星闪耀,悉心地数着星星,看哪个星星最亮,哪个星星自己最熟悉。不时有流星从空中划过、陨落、消失,无踪无影,也许自己就是银河系中那个最不起眼、最黯淡无光的那颗小星星了,从中寻找安慰。情有所钟,性有所迷,不觉十分伤感,自己一腔抱负真的就像那颗流星一样陨落了……正在心神不定,十分伤感时,一个夜郎青年邀他去踏春,一再告诉他,夜郎族人最漂亮、最迷人的冯克姑娘多次向人打听他的情况,对他特别好奇,也许特有好感呢……真是天上掉下个林妹妹!哪个夜郎青年不盼着这等好事,连想也不敢想,现在竟有人主动邀请自己去,这无疑是个天大的好消息,而且这消息来得正是时候,给那个快要枯竭的心灵浇了一盆及时雨,润泽心田,会重新焕发光泽,生机一片,无疑让一个孤独的心灵感到特别温暖。在此之前,他心灰意懒、无精打采,认为自己像个弃儿,一个文明社会不要,这个社会不接纳的弃儿,是天底下真正最不幸的人。现在见有人在暗中打听自己的情况,对他表示关注,这无疑是个美好的开端,怎不叫人心花怒放,喜笑颜开!那个喜欢多情、更爱表现的脑袋一下子美梦多多,快活得不得了,暗暗有点自鸣得意起来。况且,这位向他表示好感的人儿是夜郎部落里人见人爱,高贵无比的公主式人物,那意义就更非同一般了,说不定这是上天有意这样安排,让他经历一系列痛苦的磨难后,突然遇上知音,两人携手并进,完成一篇新的今古奇缘。也许这女人有先见之明,是个女中豪杰、巨眼英豪,绝非等闲之辈,有了这个夜郎姑娘从中牵线搭桥,疏通关系,加强联络,可以让人消除块垒,尽释前嫌,友好相处,一切都会变得美好……他觉得这个世界并不辽阔,处处有知音可求;雪域不再寒冷,只要有真情就处处有温暖;高山不再是屏障,人心的相通可以让春风普度,阳光明媚,生机一片,禁不住手舞足蹈起来。
  
  龙哥一直沉浸在想象的世界里,沉浸在幸福的泪光中,思想起一见钟情、坠入爱河的那销魂一刻,脑海里不时幻出一个美好的倩影:一位似娇似嗔、面目含春、清奇雅丽、绝艳冷香的女子,追风逐月,款款而行,以她高超的手腕、惊人的美艳、妖冶的性感出没于穷山恶水、野兽横行之地,周旋于一群饥饿、贪婪的男人世界之中。妖冶而不放肆,清奇而不媚俗,多情而不狎昵,大方而不矫情,疏密有致,浓淡相宜,让一大群如狼似虎的男人痴而不迷,狂而不野,横而不蛮,淫而不邪,消除男人身上残暴、凶煞之气,凭添善良、温顺之气,俯首帖耳,乐于从命。她守身如玉,超凡绝尘,时常出没于高山平原,云端雾海,来无踪去无影,形踪诡秘,飘忽不定,真乃下凡的仙女子也!
  
  龙哥急于同夜郎族姑娘冯克见面,去见识见识这位备受族人推祟的女子的丰姿,撩开迷人的面纱,领略远古的风情古韵。还未天黑,也等不及月亮从云层中钻出来,更记不得向星星点头致意,怀着朝觐者的心情,走向神秘的殿堂,去拜见心中的公主,一路踏着轻快的步伐,哼着夜郎人的山歌小调,乐癫癫地上路了。
  
  夜郎女子怀春时节,一般是住在离部落比较远的半山坡上,在树林里单独扎成一个小木屋,等待心中情人的到来。每到春分来临时节,通天通地的“粟么”(夜郎语:神汉之意)就会通过夜郎族人独有的“送春”形式,告诉夜郎人一年中最美好的季节已经来临。这时候,冰雪消融,万物复苏,到处繁花似锦,绿色葱茏,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人在这个季节,受到大自然的感染,也兴高采烈,欢呼雀跃,心情格外舒畅,就连春天里的猛兽,到了这个季节,也一改吃人的本性,不但不会伤人,反而不时地这吼一声,那嚎一阵,不停地“叫春”,此起彼伏,叫声绵绵,寻找中意的异性,完成心中的祈盼,春天的大山里好不热闹,种种神秘的,不可测知的力量作用于一切,暗暗规范万物的行为,指引前行的方向,主宰着自然界中的一切。
  
  春天里的她们,不用担心每天的饮食供给,不会为寂寞孤独的夜晚苦恼,自有多情的情郎会把自己引以为傲的“倒山肉”奉上,会把舍不得用的兽皮兽衣献出。芦旌阵阵,情歌绵绵,求爱的男人们一队队从这个山头唱到那个山头,引来闺房楼上的情妹妹从木缝中不住打望,一声声动人的歌声是一曲曲心灵的呼喊,句句甜在心坎上,惹得她们咯咯大笑,心花怒放,不知手中这一顶绣手编织成的夜郎情帽戴在哪个幸运郎的头上。一群群野兔、羚羊被这多情的夜晚迷住了,也不肯躲进巢穴去睡觉,高兴得一个劲在地上翻跟斗,蹦跳个不停;树上的小鸟也被这欢乐的场面感动了,跳到小木楼的屋檐上,叽叽喳喳叫个不停,是不是也想当一回新娘;就是那个笨手笨脚的雪山棕熊,也竖起耳朵,憨态可掬,仔细听着男女的情歌对唱,说不定以后它们求欢时,也会装模作样,变换花样,哪个有幸的男子若被情妹的夜郎帽戴上,会三步并作两步走,上楼与她们*,共叙衷肠,风流快活一场。
  
  冯克的小木楼扎在离部落有四里多远的白桦林中。远远看去,祥云朵朵,瑞气缭绕,莺啼雁鸣,月色满天,木楼在夜色中若隐若现,有若天上宫阙,果然非同凡响。这位非凡的女子,真有一般女子难以企及的地方,就连一次平平常常的约会,也布置得这样温馨别致、富有情调,就是跟别人不一样,与他想象中的场景毫不走样,真是个神仙住的地方
  
  近得楼前,他放慢了脚步,按住那个快飞出胸膛的心脏,想好好打量打量,生怕一个凡夫俗子的贸然闯入,会坏了这迷人景色,毁掉一个美好的向往;他想用情歌去呼唤那个仰慕已久的人儿,那样太俗气,显得太寻常;他想径直去叩门扉,那样太唐突,缺乏思量,会摇碎一个梦想……
  
  龙哥记不起是怎样爬上木楼的,也不记得木楼里面是怎么布置的,更不记得见面的第一句问候是怎么说的……只记得自己冒冒失失爬上木楼后,发现那个渴慕已久的人儿变成一个具体形象出现在他面前后,他热昏昏的脑袋被浇了一盆大冷水,从热情似火变成冷若冰霜,脸倏地一变,变得铁青,木无表情。不知为什么,这时候的他,反而出奇地冷静。
  
  一群男人身上披着用茅草扎成的草衣,身内看不出有任何衣饰遮掩,打扮得像个全身长毛的野人,赤着双脚,喷着酒气,围住一个头戴羽毛扎成的羽毛帽、全身穿着树皮衣的女子不停地取好卖乖,打情骂俏,言语粗鲁,行为放肆,有点张牙舞爪的味道。几个喝得空空的酒葫芦被人踢来踢去,屋里弥漫着一股难闻的酒气,一片狼藉。不知是为了展示男人原始、雄壮的一面,还是为了向这女子示爱,讨得她的欢心,这几个男子对现代人羞于启齿的男*却大加表现、赞叹,用野草扎成一条粗壮、威猛的*模形,夹在*,双手捧着,像吹芦旌般往两边摆来摆去,故意让它高高扬起,不断在女子面前炫耀、挑逗、示雄,展示男人强悍、威猛、无所不能的原始血性之美,挑逗女人的热情,撩拨她的生理本能,以征服女人心为乐,不时引得女子“咯咯咯”放浪的笑声,让在场的男人雄心大发,*难收。男人们闹得更起劲了,为得到这女子的喝彩和欢心,有一个销魂的夜晚,几杯酒下肚后,男人们脸色通红,到了这份上,不光是为展露自己雄性一面,暗地里还夹杂着男人们你争我夺之声,不时你推一下我、我又挤一下你,时刻想用那高高扬起的*将对手比下去,场面既激烈又刺激。对于这种场面,她没半点羞怯,也没半点担心,像是非常欣赏这种氛围,根本就没有制止他们打闹的打算,这让置身事外的龙哥都十分担心,一旦男人们为夺爱而真的打闹起来,场面难以收拾,她却像没事一样。对于男人的挑逗、打闹,她心花怒放,感到十分有趣,特别过瘾,特别是见到男人那高高扬起的*,这女子不仅不脸红,反而让她兴奋、激动,有点情不自禁、手舞足蹈起来,感到十分自然、亲切,以拥有它为乐,欲望的表现过于赤裸裸,毫无羞怯之美,让龙哥产生生理反感,真让人不可思议。望着这一根根象征繁衍生息、兴旺发达的阳性之物,赤裸裸得无遮无掩,她不但没一点本能的排斥心理,反而从中仔细挑选、比对,以有这么多人向她示爱为荣,丝毫不掩饰其想占有的欲望,坦率得近乎直露,近乎疯狂。当看到那个像貌丑陋、一脸横肉、身强力壮的具殴的*格外强壮有力时,她几近膜拜,产生强烈的宗教狂热思想,眼睛内闪着泪花,跪拜于地,大方地把这个男人的*抱在怀里,不断*、亲热、欣慰,几近痴迷,喃喃自语:“啊!啊!多雄!多雄!……我的真命男人!”一脸骄傲,表示心悦臣服。
  
  母系社会,女人为尊,一切以女人的意志为转移,能得到有如公主一般的这个女子的恩宠和热爱,可见这个男人今天在女人心目中的地位,这让具殴受宠若惊,诚惶诚恐,有种高高在上、睥睨一切、不枉此生的感觉,能够得到夜郎族最美丽的女人这样的*,觉得做男人做到这份上也算到了尽头了,没有什么不满足的,一脸地骄傲和自豪。
  
  从刚才她与他们之间行为动作看,既可看作通过一种虚拟、假定、白描等方式方法来表现远古生殖图腾的场景,也可看作原始人类大胆渲泄内心真实情感,表达内心真实需要的一种强烈表达方式。
  
  这女子这一明显带有偏爱的亲昵动作,暗示着她情有独钟,也表明今晚心有所归,虽然让具殴豪情大发,骄傲无比,但同时也招来了其他男人的嫉妒和不满,要知道,能得到有如公主一般的冯克姑娘青睐和*,这不光是精神上的巨大抚慰,更是名誉的最好确认,意味着一个情醉心迷、神魂颠倒的幸福时刻就要来到,那些卖劲表现自己的男人们,一心指望有那么一个销魂的时刻,望着眼前唾手可得的尤物转眼间又成了别人的新娘,那种到口边的肉只能嗅味却不得过瘾的巨大失落心理折磨着失意的男人们,心里怎么也平静不下来,他们不停地抖动身上的茅草,到处“唰唰”作响,破坏他们的兴致,表示无声的抗议;地上的酒葫芦被他们踢得“咣咣”直响,拿它来出气,发泄他们心头的不满。
  
  对于男人们这一强烈表示不满的举动,这女子根本不放在心上,既不上前解释,让他们消消气;也不立即对这些男人进行*,让他们心理取得平衡,消除不满。而是釆取更为激进的办法,他们越是嫉妒,就越是要在他们面前显摆,她跟这个男人更亲热、更放肆,气得他们七窍生烟、妒火中烧。男人们气昏了头,心急火燎,气急败坏,不管三七二十一,乘机将那个气死人的人儿抱在怀中,乱摸乱亲,撩拨得她心里痒痒的,女子不但不生气,反而觉得这样乱来更刺激、更上瘾,不时引来女子爽朗的大笑声和嘻骂声,又是好一阵打闹,场面异常火爆。男人们兴致更高了,如影随形地追逐她,知道今晚她的身子不属于他们了,只得以抱她一下或亲她一口过过干瘾。女子丝毫不以为意,而是大方地逗他们开心,跟他们捉迷藏,男人心里的气消了大半。女子象个骄傲的公主般穿梭其间,应付自如,把每个人情绪都调动起来,让在场的男人兴奋异常,各自发挥自已的想象空间,大加发挥,大加挥洒,不知不觉中玩出了花样,也玩出了精彩。人们更加放肆,有点肆无忌惮起来,到处是歇斯底里的尖叫和酒精中毒后的疯狂。
  
  尽管龙哥对这种粗犷豪放、刚劲激昂的农耕文化十分欣赏,而且来之前对这种远古的婚恋方式也有一定的心里准备,但近得眼前,看到这无遮无拦,赤裸裸得近乎与动物无异的婚恋行为,真真切切感受了过后,还是感到猝不及防,心理上一下子难以接受。觉得没有一定思想来支配一个人的行为,就不可能产生思想的火花,没有思想火花来照映,就产生不了审美情趣,不具备审美情趣的人,就不会有着多姿多彩的情爱生活,人与动物就没有区别。一想起人竟与动物无异,他那个高贵的心怎么也无法接受,认为这是对整个人类文明的侮辱,更是对那个喜欢幻想的脑袋一记响亮耳光,他有点昏头转向,来之前一切美好的想象被这一幕破坏殆尽,让人大泄其气。
  
  正在人们玩得起劲时,见龙哥进来了,那群男人不再吵闹了,停了下来,齐唰唰地望着他,怪他来的不是时候,坏了他们兴致,有种讨厌的神情,既不表示欢迎,也不赶他走,气氛陡地紧张。那女子还是懒洋洋地躺在男人堆里,见有生客进来了,就是祖辈们传说千年的“生番客”,冷冷瞟着他,上下打量,好奇的神情。她没有因为在一个陌生男子面前还躺在男人堆里而有丝毫不安和难堪表情,看她那架式,她,就是这里的女王,那五个男人就是她的玩物,唯唯喏喏恭候在一旁,可以随心所欲地支配他们而落得自在自容,反而有种颇为得意的神情。也许是习以为常、见怪不怪,根本没察觉有什么不妥,她觉得这样瞟着看人看不太清楚,无法满足她的好奇心,示意身边的男人将她扶起,径直走到龙哥面前,不客气地认真细看,眼睛睁得又大又圆,直瞪瞪望着他,上下左右看了个遍!那神情,不是在看人,象是在打量一头动物。龙哥从没有见过有这么看人的,夜郎人更不是这么看人的,他们目光往往游离,装作一副并不在乎的样子,总是以余光不经意间去瞟一眼。她这种赤赤裸裸得毫无遮拦的看人方式,完全是一副居高临下、藐视一切的神情,龙哥骄傲的心里防线一下子冲垮了,手足无措,自顾不暇,不知是站在这里好呢还是一走了之为好,人像个木桩似的僵直站着,不知作何反应。
  
  那女子看了个够,眼皮耷拉一下,回到那几个夜郎男人身边,有点失望地:“你们天天提起的那个喝人血、吃人肉的‘生番客’就是这个样子嘛,我怎么看不出他有什么特别的地方,他的穿着同你们一样,相貌也差不多,长得也有人样,还会说我们夜郎话,为什么不吃粮食,偏偏要喝人血吃人肉呢?不吃人肉就不能活?他就那么凶,比虎狼还凶,专门吃人,我就不信他会吃人肉喝人血。是不是你们瞎说,专门吓唬我,让我只同你们几个耍?”
  
  龙哥明白了什么,怪不得她刚才是那样一副神情,原来她是把自己当成一头呲牙咧嘴、凶相毕露的吃人魔王,本想解释几句,但一见到她分明是一副一点也不信任他的样子,觉得越解释越糊涂,还不如不说为好,就装作一副老老实实的样子,不去争辩,由他们怎么说好了。
  
  那个长着一对朝天鼻、膀大腰圆、相貌丑陋、像一头蛮不讲理的公牛样的男子具殴走上前,对龙哥坏了他的好事十分恼火,不仅不给他解劝,反而对着她的耳朵,火上浇油地:“你别看他现在老实得像头黄羊,其实内心黑着哪,他同他的祖先一样,很会伪装,善于骗人,先是好话安慰你,做出假像来懵你,让人放松警惕,趁人不注意,突然张着血盆大口,一口就把人吞进肚子,连骨头也不吐一根,你要当心,别靠得太近!”
  
  冯克姑娘听他这么一说,不仅没吓着,反而更感到好奇,来了兴趣,走近前,围着龙哥身体上下左右、前前后后把他重新看了个遍。看那神情,分明在想,这个“吃人魔王”的牙齿是什么物质做的,有那么尖硬,连骨头也吃得下?他的心难道不是肉长的,长的是砣石头,靠吃人才能过日子;他的天性里没有一点人性,有那么野蛮,放着粮食不吃,非得要吃人?他那个肚子有多大,怎么吃得下一个人?她直摇头,怎么也不肯相信。
  
  这女子看样子是有点与众不同,很有主见,胆子也特别大,不认生。一般怀春的夜郎女子只同三两个自己心仪的男人相好,实行族外婚,本族有血缘关系的人禁止走婚。因而,一到良辰美景不夜天,她们端坐在较偏僻的单独小木屋里,专门等待心上人的到来。当夜郎男子路过小木屋时,会以情歌发出信号,女子从门缝中见到不是中意之人,多以端坐屋中,不予作答,男子见状,知道这是拒绝的信号,只好知趣地走开。一旦夜郎女子见是自己有意的男子,马上会以情歌对答,男子一边唱歌,一边以谑浪的语言挑逗,两人打情骂俏、窃窃私语,直至楼上的女子春心荡漾,情投意合,女子方才肯放下心爱的木梯。有时有个别女子有意要考验男子的能耐,只打开窗户,抛下媚眼,看男子爬不爬得上来,男子得到这爱情信号,乐颠颠地以帽子或其他信物在楼下柱子上作好记号,表明今夜该女子名花有主,后来的相好者见状知趣地走开,然后男子爬到木屋,两人好一番云情雨意,共享春光。因夜郎人不明白男女生育关系,他们的*更多地是生活的一朵浪花,是男女私情的表现形式,把男人当作玩物。没有现代人婚姻的庄严、沉重感,因而这种感情元素更多地体现的是个人情感表达方式,带有私秘性,因而,外族男人只许夜探情人,次晨必须离开女方住屋,回到男子自己母亲的家中,小孩父亲的身分也就无从知晓,也就没有父亲这一概念,小孩由生母及其兄弟承担抚养长大的责任,舅舅更多地承担了父亲的部分责任。
  
  而冯克姑娘却与众不同,喜欢热闹、刺激,往往邀上好几个男人上楼喝酒取乐,任凭男人们在她身上滚上滚下,恣意打闹,也不怕男人在她面前争风吃醋,打得头破血流。她对付男人有两种办法,一是爱喝酒,酒瘾也大,常常把男人灌得晕头转向,分不清东西南北,让男人狼狈不堪、洋相百出了,她才觉得痛快、过瘾。二是爱看男人打架,谁打赢了,她认为这是男人强壮的表现,她就同谁好,那些落败的男人,不仅不会得到她的同情,反而遭到她的奚落、嘲笑,让人无地自容,悻悻而归。她的这种超越常规做法,听起来叫人胆战心惊,不寒而慄,敬而远之。可男人就有这么怪,这样不可理解,越是得不到的就越想得到,即使要冒一定风险,哪怕打得头破血流、鼻青眼肿也在所不惜。她的这种办法还真管用,真灵验,那些经过不懈努力,充分挖掘自身的潜能,调动起全身细胞,扇起种种欲望而得到那销魂的一夜风流,欲望得到尽情释放,极大满足了生理快感,大有一泄千里、酣畅淋漓、醉生梦死的感觉。而那些被打败的,总认为没有得到的是最好的,燃起的欲望更强烈,想象中的一切更美好,撩动起男人内心深处那不甘屈服、不甘失败、以占有为乐的原始情结,追她追得更勤了,把她想象得跟天仙一般,来日不惜一切代价也要搞到手。因而,她的这种大开大合、剑走偏锋的做法,大大刺激了男人的中枢神经,调动起他们的全部热情,让男人们有种上天无路入地无门,生不得好生死不得好死的感觉,非得靠看她眼色行事的不可。她的这一招狠功,彻底将男人征服了,男人们见到她,既爱又怕,越怕越爱,越爱越怕,感情十分微妙,都讲同她有那么一夜,那怕是同她喝一回酒,死了也值得,不枉人世一场,乖乖围着她打转,一点也不敢违拗,一个个对她十分服贴。
  
  冯克姑娘认真审视龙哥的一举一动,看得更加认真,像是非要看出破绽出来不可。她那热辣辣的目光里,丝毫掩饰不了其大胆、率真和赤裸裸的个性,像是在专心挑选一头牲畜。龙哥本想超脱一点,不想在细节上过多纠缠,装出一副不屑一顾的神情。现在,在她那毫无遮挡的目光,那头戴羽毛帽、身穿树皮衣,半袒露着身子的原始装扮下,他知道他与她不在同一个平面上,属两个完全不同的世界,没有相通的东西,先前的各种思想准备已是多余,那种想要征服她的想法纯属一厢情愿、自我多情的结果,什么想法方法没有做法都不是好办法。他感到手足无措,不知如何是好,背上开始冒虚汗,脸一下子红了,不敢正眼看她。
  
  那女子见龙哥脸色绯红、心慌意乱的样子,像发现了什么秘密,得意地笑了,刚才有点紧张的气氛有所缓和,对围住她身边不住讨好的男人说道:“看见了吧,他还晓得害羞呢,怎么可能去喝人血吃人肉呢?你们净在瞎说,又不动脑筋多想想,一个有廉耻之心的人,怎么可能平白无故地吃人呢?”见几个夜郎男人被问住了,无法回答她提出的问题,她对自己的发现感到高兴,同时也对他们的瞎说感到失望,有点怨他们,认为太没脑筋了,连这么一点心理常识也不懂。从她刚才口气、神情看,她对这个异族男人反而来了兴趣,也对外面的世界产生好奇,不放过任何了解的机会,走到龙哥面前,问他:“你真的是从食人族来的?是从很远很远的食人族来的?”
  
  龙哥觉得这女子实在特别,有个性,肯开动脑筋想问题,可以交流交流,沟通一下思想,这确有必要,也就没想这话有什么意味,往深处去究竟,向她点下头,表示是从很远的地方来的。
  
  她心口猛然一紧,忙追问一句:“那你是什么原因,为了什么事,要跑这么大老远的路,到我们夜郎揣封灵(部落之意)来呢?”
  
  这问题很复杂,也很微妙,不是三言两语就能解释得清的,更何况他与他们的想法大相径庭,根本不可能想到一块,无法理解,讲了也是白讲,何必多费口舌,只好含糊地嘟呶一下,并没讲明原由,想搪塞过去。
  
  冯克姑娘点了点头,似懂非懂,像是知道他有苦衷,讲不出口,也不再深究下去,一副通情达理的样子。她有点意犹未尽,觉得不过瘾,停了停,又接着问道:“你知道你们祖先有个叫‘伏波将军马援’的人吧?”
  
  龙哥隐隐约约知道历史上有这么一个人,但并不知道其生平事迹和生卒年代,只是随便点下头,表示知道,应付一下而已。
  
  谁知这随便点下头,却闯了大祸,刚才对他有点好奇甚至有点好感的冯克姑娘脸色陡地一变,空气一下子紧张起来。好像这个叫“马援”的人,是个十恶不赦的罪人,是杀人不眨眼的妖魔,是魔头的化身。她一直有个错觉,认为这个恶魔是他们夜郎族人传说中的“哈娥”(妖怪),是传说中的人物,现实生活中并不存在,因而,抱着可信可不信的态度,并未当真,刚才她问这话时,也只是觉得好奇顺口问问而已,并未当回事。谁知那个异族男子龙哥却证实有这么一个人,得到完全不同历史传承的他的亲口证实,那当然就有传说中的那回事了,他们祖先传说“生番客”的“吃人肉喝人血不吐骨头”之事是真的,肯定没有假的了,没有讲他们冤枉,她对祖先的传说信以为真。本能地联想起眼前这个人,肯定也是个小魔王,她吓了好一跳,后退一步,两手护胸,不得不在心中警觉起来,口气有点激动起来。“那么说,你就是‘黄袍兵’的后人喽?”
  
  龙哥知道这句话的分量,回答得不好,马上会剑拔弩张,后果不堪设想,本想否认,或不予回应,但想了想,还是勇敢地承认了这个问题。
  
  冯克姑娘吓得倒退一步,口气变得尖厉起来。“这样说,你也会吃人肉喝人血,是个杀人不眨眼的‘食人族’的人了?”
  
  他从没有做过任何亏心的事,想也不用想,可以理直气壮地否定这个问题。
  
  冯克姑娘不相信,眼睛直瞪瞪地盯住他。“我们这里的人都说你们“食人族”的人爱杀人放火,无恶不作,你们先人也确实杀过我们的人,烧过我们的屋,就连自己一伙的人都要吃,你看你们野蛮到什么程度。你是‘黄袍兵’的后人,怎么可能不嗜血成性、杀人放火呢?”
  
  这确实是个难以解释得清的问题。人是一代接一代繁衍下来的,生理特性是可以遗传的,人性同样可以遗传,但他从没做过这些不干净的事,与这毫不沾边,想也不用想,更不用推敲,坚决予以否认,表明自己身上干干净净,根本不是这种人。
  
  这个问题一下子戳到她的伤心处,勾起她满腔仇恨和无限悲伤,字字带血地:“你知道你们祖先是个什么人,有多恶毒吗?他们是我们夜郎族世世代代的仇人,是吮精吸血的“哈娥”(妖怪之意)!就是那个叫‘马援’的人,带着刁蛮的‘黄袍兵’毁了我们的家园,杀了我们的祖先,抢走了我们的牲畜,到处驱赶我们,追杀我们,让我们流离失所,无家可归,一直把我们赶到这个你们没有发现的地方,才肯善罢甘休。我们只是耕我们的地,狩我们的猎,又没招谁惹谁,你们为什么平白无故地非要把我们斩尽杀绝,不留一点生路呢。你们的心难道全被狼狗吃掉了,没存半点良心!”冯克姑娘越说越激动,越说越气愤,到后来已是泪如雨下,声声血泪了。刚才还是一副敢作敢为、野味十足的女子,现在讲到伤心处,又象个多情的断肠人,发泄着她的满腔幽怨和不满。
  
  她刚才哭诉的这些应该说是实情,没有夸大,龙哥想抹煞也抹煞不了,想回避也无法回避。然而,正是她这并不是有意为难他的质问、控诉,无意识中揭开了他们已经愈合千年的伤疤,看到血淋淋的悲惨一页,找到一个罪恶的化身,有了可以发泄的对象。他和他们成了两个阵线分明的对手,她把他推向了对立面,推向危险的境地。那几个穿着茅草衣的夜郎青年经她一撩拨,那埋藏在心底的怒火,像沉寂千年的火山一样爆发了,一个个握紧拳头,牙齿咬得“咯咯”响,青筋暴突,怒气难平,恨不得将身上的茅草点燃,与他同归于尽,一个劲地高喊:“打死他!打死他!打死他!”只等冯克发话,准备向他发出愤怒的声讨,恨不得把他碎尸万段方才解心头之恨。
  
  一场情人间的见面变成了冤家对头的聚首,一场本是温情脉脉的约会竟成了世纪的审判!他从一个骄傲的白马王子一下子沦落成十恶不赦的千古罪人,这突如其来的角色转换打得他措手不及,无招架之功,不知如何应付。
  
  龙哥感到历史的厚重与血腥。他完全没有必要承担这份罪孽,替古人去受罪,本想辨驳几句,解释一番,但一看到对方那充满血丝的眼睛内分明含着千年的委屈、不幸和屈辱;那布满沧桑的额头纹,是千年苦难的真实写照;那佝偻瘦小的身躯是深重压迫的形象反映,他突然感到良心的负罪和不安,唯一能医治他们心灵创伤的应该是深刻的反省、认真的忏悔,不能回避现实,回避责任,抹杀历史,每个有良知的现代人,都应自觉地站在历史的被告席上,接受良心的审判!真希望那一双双攥紧的拳头象暴风骤雨般痛痛快快倾泻下来,好好出出他们心头的恶气,让千年的夙冤一朝了结……有时,承担道义和责任也不失一种良知的自我救赎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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